Page 175 - 宜春统计年鉴—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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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统 计 指 标 解 释
工 业 指从事 自 然 资 源 的 开 采 , 对采 掘 品 和 农 产 品 进 行加 工 再加 工 的 物 质 生 产 部 门 , 具体包 括 :
1 ) 对 自 然 资源 的 开采 , 如采矿 、 晒 盐 、 森林采伐等 ( 2 )农 副
( ( 但不 包括禽兽捕猎 和 水 产捕捞 ) ;
产品 的 加 工 、 再加 工 , 如 粮油 加 工 、 食 品 加 工 、 轧 花 、 缫丝 、 纺织 、 制 革 等 ; ( 3 ) 对 采 掘 品 的 加 工 、
再加 工 , 如 炼铁 、 炼钢 、 炼焦 、 化 工 生 产 、 机器 制 造 、 木材 加 工 以 及 自 来 水 、 煤气 的 生 产 和 电力 的 生
产及供应 ; ( 4 ) 对工业 品 的 修理 、 翻新 , 如 修理机械设备 、 交通运输 工具等 。
1 9 84 年 以 前农村 的 村及 村 以 下 办 工业归 属 农业
, 1 9 84 年及 以 后 划 归 工业 。
工 业统计调 查单位 工业统计调査单位分为两类 : 独 立核算法人工 业企业和 工业活 动单位 。
1 ) 独立核算法人 工业企业 是指从事 工业生产经营 活 动 的单位 。 独 立 核算 法 人 工 业应 同 时具备 以
(
下条件 : 雜 法成立 , 有 自 己 的 名 称 、 组织 机构 和场所 , 能够承担 民 事 责任 ; ②独 立拥 有 和 使用 资产 ,
承担 负 债 , 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 同 ; ③独 立 核算盈 亏 , 并能够编 制 资产 负 债表 。
( 2 ) 工业 活 动单位是指在 一 个场所从事 一 种 或 主 要 从事 一 种 工 业 生 产 活 动 的 经 济单位 。 它包括独
立核算 工业企业按 主营业务活 动 ( 即 工业生产 活 动 ) 划 分 的 主 营业务 活 动 单位 和 非 工 业 企业所属 的 工
业生 产 活 动单位 ( 即 原非 独 立核算 工业生产单位 ) 。 工业 活 动单位 , 一 般应 同 时具备 以 下 三个条件 : ①
具有 一 个场所 , 从事 一 种 或主要从事 一 种 工 业 活 动 ; ②单独 组 织 工 业生 产 、 经 营 或 业 务 活 动 ; ③单独
核算收人和 支 出 。
工 业 企 业 经 济类 型 是按企业生产 资料 和 产 品 归 属 对 象划 分企 业 类 型 。 1 9 9 2 年 以 前 , 执行 的 是 由
国家统计局 和 国家 工 商行政管理局 于 1 9 8 0 年联合颁发 的 《 关于统计上划 分经济类 型 的 暂行规定 》 及近
几年来 的 补充规定 , 将我 国经济类 型 划 分 为 : 全 民 所有 制 、 集体所有 制 、 全 民 与 集体合 营 、 全 民 与 大
陆私人合营 、 全 民 与华侨或港澳 台 工 商业 者 合 营 、 集体与 大陆 私 人合 营 、 集 体 与 华 侨或 港 澳 台 工 商业
中 外合 营 、 华侨或港 澳 台 工 商业 者 经 营 、 外 资 经 营 、 个 体 经 营 、 其 他 等 十 二 种 。 随 着 经 济 体
者合 营 、
制 改革 的 不 断深化 和 社会 经济 的 发 展 ,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结构发生 了 新 的 变 化 , 出 现 了 一 些新 的 经 济 成 份 ,
国 家 统计 局 和 国 家 工 商行 政 管 理 局 在
原有 的 分类 已 不 能 反 映我 国 体制 格 局 发 展 变 化 的 新 情 况 。 为 此 。
调 査研究 的 基础 上 , 联合颁发 了 修订后 的 《 关 于 经济类 型 划 分暂行规定 》 , 将 我 国 经 济成份 划 分 为 九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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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 国 有 经济 工业 一 , 是社会 主 义公有 制 经 济 的 重 要 组成
1 是指 生 产 资料 归 国 家 所有 的 种 经 济类 型
部 分 。 包 括 中 央 和 地方各级 国 家机 关 、 事 业单 位 和 社 会 团 体使 用 国 有 资 产 投 资举 办 的 企业 , 也 包 括 实
行企业化经 营 国 家 不再 核拨经 费 或 核 拨 部 分 经 费 的 事 业 单位 和 从事 经 营 性 活 动 的 社会 团 体 以 及 上
, ,
述企业 、 事 业单位 和 社会 团 体使 用 自 有 资金 投 资举 办 的 企业 。
2 . 集体经济 工 业 是 指 生 产 资料 归 公 民 集体所有 的 一 种 经济 类 型 , 是社 会 主 义 公 有 制 经 济 的 组成
部分 。 包括城 乡 所有 用 集 体投资举 办 的 企 业 , 以 及 部分个 人通 过 集 资 自 愿放 弃所 有 权并依法 经 工 商行
政 管 理机关认定 为 集体所有 制 的 企业 。
3 . 私 营 经济 工业 是生 产 资料归 公 民 私人所有 , 以 雇 佣 劳 动 力 为 基 础 的 一 种 经 济 类 型 。 包括 所有
按 国 家法律 、 规定 登记注册 的私 营独 资 企业 、 私 营合伙企业 和 私 营 有 限 责 任公 司 。
4 个体经济 工 业 是指 生 产 资料 归 劳 动 者个人 所有 , 以 个体 劳 动 为 基 础 , 劳 动 成果 归 劳 动 者个人
.
占 有 和 支 配 的 一 种 经济类 型 。 包括所有 按 国 家有关规定 登记 注册 的 个体 工 商户 和个人合伙 经 营者 。
5 . 联 营 经济 工 业 是指 不 同 所有 制 性 质 的 企业 之 间 或 者 企业 、 事 业 单位 之 间 共 同 投 资 组 成新 的 经
济实体 的 一 种 经济类 型 。 联 营经 济 只 包括具备 法人条件 的 紧 密 型 联 营 企业 。
6 . 股份制 经 济 工业 是指 全部 注 册资本 由 全体股东 共 同 出 资 , 并 以 股份 形 式 投 资 举 办 企业 而 形 成
的 一 种 经 济类 型 。 股份制 经 济 主 要 有 股份有 限公 司 和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两 种 组 织 形 式 。 国 有 、 集 体 、 联 营 、
私 营 企业 等 经 济 组 织 虽 然 以 股份制 形 式 经 营 , 但 不 以 股份 有 限公 司 或 有 限 责 任公 司 登记 注 册 的 , 仍 按
原有 所有 制 性 质划 归 经济类 型 。
外 商投 资 经 济 工 业 是 指 国 外 投资 者 根据 我 国 有 关 涉外 经 济 的 法 律 、 法 规
7 ? , 以 合 资 、 合作 或 独
资 的 形式在大 陆境 内 开 办 企业 而形 成 的 一 种 经 济 类 型 。 外 商 投 资 经 济 包 括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 中 外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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