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
——新修改《统计法》系列解读之六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付凌晖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统计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修改统计法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让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在加强统计信息共享、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扩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保密范围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对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统计信息需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新修改统计法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统计工作必须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统计法治建设要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新修改统计法适应新时代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新期待,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统计法治建设的人民性。
一是注重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维护人民利益。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方面。新修改统计法注重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管理和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将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统计工作的禁止性行为由“三个不得”增至“四个不得”,明确“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等。这些规定更具刚性、更有力度,将有力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有效服务政府决策,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是注重保障社会公众统计信息知情权。统计资料记录着国情国力等重要信息,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产品,对满足市场经营主体、科研机构和广大公民统计信息需求发挥着重要作用。新修改统计法第三章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第二十六至二十九条专门明确统计资料公布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及时公布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应公开。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统计为民理念,将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统计信息知情权和获取权。
三是注重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统计工作离不开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维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是统计法关注的重点。新修改统计法注重对统计调查对象个体统计资料的保护,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体统计资料、不得将个体统计资料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新修改统计法还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保密范围扩大至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将有效保障统计调查对象个体信息不被泄露。同时,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对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优化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提出要求,有利于减少统计调查对象多头填报统计信息的负担,更好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坚持统计为民,统计服务社会公众不断提质增效
统计工作为民服务的重要方面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近年来,国家统计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加大统计产品创新、丰富统计数据公布内容,提高统计数据公布及时性、获取便捷性,推进统计工作公开透明,提升统计服务社会公众的质量。
一是积极创新拓展丰富统计产品。顺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国家统计局加大统计方法制度创新力度,创立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的统计指标并及时公布,持续完善原有统计指标,全面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效果。创新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等统计制度并开展统计监测,稳步推进新统计指标公开,2018年增加公布全国“三新”经济增加值、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等。开展新兴产业增加值核算和统计监测,2016年增加公布体育产业增加值指标,2023年增加公布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经营年度数据。丰富拓展市场销售相关指标,2017年增加公布分业态零售额指标,2023年增加公布服务零售额增速指标。此外,加大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数据公布,更好满足社会各界需要。
二是大力提升统计信息公开及时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是高质量统计服务的重要内容。国家统计局致力于及时公开各类统计数据,注重应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统计生产流程,我国统计数据公开时效性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建立统计信息发布日程公示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及时获取统计数据。2007年以来每年年末提前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发布主要数据时间安排,并严格按照发布日程公布统计数据。2015年10月我国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倡导的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在IMF官方网站公布数据发布日程,为国际用户提供及时统计信息服务。
三是多措并举提高统计信息获取便捷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传播环境的变化,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获取需求日益多样多元。国家统计局积极顺应新形势,不断拓宽统计数据公布渠道和方式,逐步形成了统计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统计数据库、统计资料出版物、政务新媒体等多元化立体式的统计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数据库及时便捷的特点,不断健全完善统计数据发布库,扩大统计指标数据内容,目前国家统计数据发布库总指标量超7.6万个,总数据量达1372万笔;根据传统用户使用要求,编辑出版综合性和专业性统计出版物,每年出版各类年度统计资料近40种;适应互联网时代公众信息使用习惯,创新开发图解、动画等新媒体数据发布产品,做好统计信息服务,2024年国家统计局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阅读量达2400万以上。
四是稳步推进统计工作公开透明。推动统计资料公开和科学使用,离不开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国家统计局不断推动统计工作公开透明,自2010年起连续举办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主动介绍统计工作,加强与统计调查对象、统计用户的沟通交流。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问题,编辑出版系列统计科普图书,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帮助统计用户了解统计调查实施过程、统计数据质量保障机制、统计数据使用注意事项等。借助新媒体形式开展统计科普,在政务新媒体平台上开设“统计有话说”“漫画统计”“统统告诉你”“探班统计工作”等栏目,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者、社会公众提供有益参考。
三、大力推动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统计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人民,增进人民福祉。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题中应有之义。下阶段,要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落实,切实为统计用户提供全面及时多样的统计服务,进一步发挥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强化宗旨意识,坚定不移推进统计现代化。必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要大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健全完善统计方法制度、统计调查、统计核算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制定、进程监测、成果评价、国际比较和趋势预测等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提升统计信息服务质效。信息化时代对统计服务提出更高要求,与时俱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必须拓宽统计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方式。要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信息服务中的转化和应用,提升统计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让统计用户对统计信息更加可得、可感、可用,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着力推进统计资料公开和统计知识普及,大力推动统计数据多样化展现,更好满足社会公众新需求。
强化需求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让人民群众看得懂、信得过、用得好统计数据,必须持续拓展统计服务范畴、推进统计工作公开透明。要针对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新期待,创新完善统计方法制度,丰富拓展统计信息服务内容;加强统计信息科学解读和统计工作公开,将统计数据变化的逻辑讲清楚,将统计工作成效讲透彻,有效解答社会关心的各类统计问题,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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