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互动交流>监督保障

宜春市统计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访问量:

关联稿件:

2023年一季度,宜春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遵循公开便民原则,紧密结合统计实际,持续有效发挥统计信息职能,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方式,强化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提升主动公开效果。

1.扎实推动《宜春统计年鉴》线上查阅

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统计年鉴推送和传播力度,宜春市统计局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宜春统计年鉴》扫描电子化,并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实现线上查阅,使社会公众更加便捷、全方位地了解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极大地丰富了线上平台数据。局政务新媒体“宜春统计”公众号可同步查阅。

2.及时更新发布转载相关信息

一是积极转载两会信息。全国两会期间,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均加大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力度,及时转发全国两会内容,提升传播效果。二是及时更新发布局信息。所有挂网信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流程进行规范发布,确保信息内容真实、用词准确、表意清楚。

截至3月27日,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更新发布(含转载)信息137条,较上年度同比增长33.0%,其中全国两会信息转载29篇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均未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以及内容发布不当等问题。

3.及时有效回复依申请公开件

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统计信息的权利,宜春市统计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办理流程,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截至3月27日,2023年第一季度通过依申请公开渠道和互动管理平台共接到群众各类咨询信息18条,较上年度同比增长125%,这18条咨询信息均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流程规范、答复形式规范等规范化给予回复。

4.认真编制2022年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在全面总结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认真编制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在平台进行发布。

5.积极推进部门预算财政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继续严格落实公开内容格式等要素统一要求,统一由部门概况、预算表、预算情况说明和名词解释组成,采用统一的预算公开说明及表格模板,便于监督部门及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确保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的时效性、约束性和规范性。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