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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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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宜春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的方案》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我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始终把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加强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紧抓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2021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习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及市委会议精神;学习领会中央《意见》、《办法》和《规定》以及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具体措施》文件精神同时注重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多次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2020年度18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宜春市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清廉统计机关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把“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作为当前统计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点之一,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多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文件、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带头学党史、讲党课;组织开展清明祭扫、演讲比赛、网络拉歌、“红色走读”、“广纳谏 集民意”大调研、“我为群众办实事”、观看《三湾改编》《邓小平小道》电影等活动,凝聚奋进力量。

(二)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统计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齐管工作格局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压实到各责任科室,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四是健全基层统计工作制度。为规范统计行为,强化统计基层保障,出台了《宜春市统计专业入库标准及数据质量评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宜春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制度和问责制度》以及《统计信用制度》,有力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制度17项,切实增强党管一切的政治意识,自觉按党性原则办事,自觉按制度办事。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制定了《宜春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年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底自觉遵守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向组织报告工作状况。四是加强司法衔接,坚持纪在法前。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作用,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工作

1.加强学法用法,努力提高干部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统计干部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治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法治素质。今年以来,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集中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系列网络知识竞赛,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坚持将法治思维运用于业务工作,如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法律规定办事同时,对被检查企业进行统计法治教育。

2.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统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制定了《宜春市统计局目标管理责任制差异化考核办法》,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考核,并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纳入“一票否决”。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3.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及时在宜春政务服务网上公布了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并在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了违法举报电话。

4.全面加强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入户。(1)统计法宣传进党校。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统计法知识进党校,市委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2021年第36期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安排。5月3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龚良明以《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为题,为学员详尽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工作基础知识等。(2)统计法治宣传进社区。4月23日,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宜春市统计局、丰城市统计局三级联动,在丰城市河洲街道玉龙社区,联合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集中宣讲的方式为群众讲解统计基本知识,向群众派发《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资料、统计联网直报法制宣传活页等方式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耐心解答群众对统计工作的咨询。(3)统计法治宣传进单位。今年以来我局分别到上高县、丰城市、高安市、第一足球网、万载县组织了5次面向县第一足球网,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统计局的领导及业务骨干的统计业务培训。通过持续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深化了基层对统计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提升了基层人员的统计法治素养。(4)统计宣传网络传。市统计局录制的小视频《平安建设统计人在行动》通过抖音、小视频等网络手段传播我局的政法文化。(5)每年开展统计法宣传日12?4、12?8法治宣传日活动,以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向群众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普法宣传资料,平均每年发放3000余份法治宣传资料,并在宜阳大厦中厅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统计法治宣传标语。(6)持续利用《国民经济动态月刊》刊登统计法内容摘要,多年一贯制向党政领导、机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7)积极参与宜春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丰城市淘沙镇后坊村乡村振兴驻点工作,积极向城乡居民解读国家相关政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心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乡村振兴。

5.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防惩统计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检查证、行政执法证证件管理,充实统计法治队伍人员力量。市统计局积极组织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全市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增加至20人。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3月25日至6月10日,在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我局认真对照任务分工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并根据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做好督促指导、查漏补缺等工作,最后汇总形成宜春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市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顺利完成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市统计局2021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7月底在全局干部大会上,在全体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由分管法规的副局长和法规科长采取抽签的方式抽中我市的樟树市和奉新县为今年的双随机检查单位。9月旬,在分管领导、名录库和法规科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通过全程摄像对樟树市和奉新县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40家企业确定为检查对象,9月旬,市统计局抽12名执法检查人员对抽取的4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对发现存在有统计违法行为的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市统计局委托其它八个县(市、区)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共随机抽查136家企业,对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2家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是认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要求,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坚持亮明身份,做到主体合法;违法案件处理结果,均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在执法检查中,数据核查全过程均让检查对象参与,确保检查结果准确性。执法过程通过文字、摄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做好资料规范整理,便于查阅。

2021年一年来,市统计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未签订除用工合同外的其它合同;执法人员未发生滥用职权、越权执法、越级执法和超时限执法的现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接到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加强依法统计的透明度,一年来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二、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大二是法治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统计执法证持有人数偏少,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三是持有执法证人员执法经验较为缺乏,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学习。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不断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和领导,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突出普法宣传。要充分发挥订单普法”作用,严格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紧紧围绕统计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把普法工作深入到每家每户,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提高服务水平。要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做到硬件高标准、运转高效率、服务高质量、信息高价值、队伍高素质,提高依法统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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