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宜春市统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履职能力,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全市统计事业取得新发展成效。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政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始终把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加强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紧抓实。一是抓实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抓好落实,采取集中辅导、研讨交流、视频观看等方式,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8次,每名领导干部学习工作笔记逾万字。出台《机关基层党员学习活动计划》,以领导轮流上党课、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红色教育、参观见学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政治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种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截至目前共组织党员学习13次、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9次、组织红色教育1次、观看各类教育片6次、每月坚持过集体“政治生日”。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统计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坚定“为民统计”的初心;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班子及成员共查摆59个问题,制定44项整改措施,全部销号整改到位。二是抓严党的建设。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三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三化”建设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党组织活动场所及统计文化长廊建设,从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管理、组织生活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出台《2020年度宜春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清单》,敦促党组成员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清单。三是抓紧结合文章。坚持实行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每周工作部署有党建内容、定期例会有党建议题。将机关党建活动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创文护卫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及时贯彻落实到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四是抓好活动载体。组织党员到居住社区和共建社区参与疫情防控、节能宣传、垃圾分类等工作,局党支部通过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困难职工慰问、扶贫爱心助农、“宜春人游宜春”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及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市经济增长显现新活力。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经济数据调度协调“三项机制”,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事前”“事中”“事后”工作。认真落实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联席大会,每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分析研究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同时每月收集部门关于经济运行相关材料,形成分析报告呈报市政府领导。
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全市经济实现稳步增长。前三季度,全市GDP2002.47亿元,可比增长2.3%,列全省第8位,比2019年前移1位;财政总收入326.2亿元,增长0.8%,列全省第6位,比2019年前移4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6%,列全省第6位,比2019年前移2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0.2亿元,增长-1.0%,列全省第4位,比2019年前移2位。同时经济稳增长的格局更加巩固。截止至11月,全市新增四上“企业”345家,列全省第3位,与去年同期比多新增215家,占全省比重由6.1%提升到13.0%。全年规上工业企业新增312家,净增210家,均列全省第1,其中月度新增122户,列全省第4。
(三)强化法治建设,依法治统工作迈上新台阶。
扎实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宪法宣传日、统计法纪念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市直单位、统计人员的宣传学习,印制了5000套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发放至各部门、县市区和统计调查对象。推动统计法知识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市委党校2020年秋季轮训班重点培训内容。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今年共组织5人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3人通过考试,我市持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增加至20人。三是配合国家统计督查。配合国家统计督察组顺利完成了在宜的统计延伸督察和执法检查工作。国家反馈督察结果后,将进一步开展深入整改。四是加强统计执法监督。积极承办省局移交的违法案件线索,今年以来,我局共转办省局移交线索11条,立案9起;开展了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个县20家企业进行检查,立案3起。
(四)强化调查普查,统计服务水平取得新提升。
主动作为,认真分析和研究疫情影响,密切关注经济指标运行态势,助力全市经济运行企稳复苏。一是开展好各项统计调查。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继续抓好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农村、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房地产、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服务业、社会、科技、劳动就业、名录库等各项常规统计工作,定期发布GDP、规上工业、固投、社零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公报等。二是强化专题分析。密切关注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态势,建立部门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提供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围绕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GDP核算重点难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等问题形成统计专报9篇,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三是扎实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经普年鉴编印等后续工作。扎实推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物资调配、人员选调培训、综合试点、宣传动员、区域绘图、清查摸底等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其中组建村级普查机构2754个,市县批复普查经费6905万元(“两员”补贴经费4366万元),落实PAD设备4134台,选聘和培训“两员”2.4万余人,划分普查小区23215个,标绘建筑物141.2万个,为我市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强化制度建设,统计干部队伍展现新风貌。
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大力推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标准做事”,干部作风明显进步,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把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作为政治纪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党建、意识形态、法治、党风廉政等党内政治制度17项,切实增强党管一切的政治意识,自觉按党性原则办事,自觉按制度办事。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全面修订完善《会议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等20项管理制度,制定差旅费报销审批规定,不断提高内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落实统计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宜春市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审核与评估办法》、《宜春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修订说明》、《宜春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速评估办法(试行)》、《宜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评估方案》等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将“党建引领、数海远航”“数出有据、数据说话”“规范标准、守正创新、忠诚担当、争创一流”作为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的部门文化精神追求,全面锤炼干部工作作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今年以来,按程序公开招录干部2名,晋升一级主任科员5名,推荐市管干部1名,推荐晋升四级调研员2名,无一异议。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履行好统计部门的工作职责,奋力推动全市统计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坚决贯彻落实“牢记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要求,持续推动统计事业发展越来越好。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饮水思源、固本立魂,积极践行新时代统计人初心使命。二是把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与深化统计改革、做好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宜春高质量发展大局。三是持续推进统计队伍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和“五型”政府机关建设,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夯实工作作风,打造一支过硬的统计队伍。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持续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坚持以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系列配套文件作为统计工作的行动指南,不断提升依法统计水平。二是着力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日常报表的审核监测,提高企业源头数据质量;加大对县市区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统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扎实推进乡镇(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快完善基层统计数据评估体系和业务联审辅导机制。
(三)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动统计服务保障尽心尽力。一是抓好高质量发展考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中心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落实好经济运行“三项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统计调研分析。四是持续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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