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执行和结果>规划计划

宜春市统计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立足新常态 实现新作为

努力推动宜春统计事业稳步向前

——宜春市统计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宜春市统计局在省统计局的悉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省局工作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创新发展理念,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以依法治统为抓手,以制度管理为基础,以人才培养为保障,全面提升宜春统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代统计体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7年主要工作

(一)以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着力点,各项统计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1.着力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市通过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局班子会、局务会等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和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迅速将中央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传达到全市统计系统的干部职工,把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列入《宜春市统计局2017年工作要点》和《2017年全市统计法治和设计管理工作要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改革办等有关部门汇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贯彻落实情况。省《实施意见》下发后,又立即启动了我市《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目前,我市《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正处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阶段。

2.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工作。一是配合起草了《宜春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目前已经正式行文下发。二是认真做好全市绿色发展评价工作。编制了宜春市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和实用手册,由王宏安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我市绿色发展评价部门协调会议,并积极开展了市县两级绿色发展评价日常工作,目前完成了市及县市区绿色发展指标数据收集审核工作,初步试算出各县市的绿色发展指数。三是继续做好《2016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的后续工作。根据全省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推进会议“试点市县要注重试点成果的运用”的要求,宜春市局在编制宜春市2016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同时,启动了靖安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先后2次到靖安县进行调研指导,并与市审计局就“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工作中的运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对接。

3. 着力推进各项统计业务改革工作。一是推进GDP核算方法制度改革。深入学习最新的GDP季度、年度核算方案,进一步规范核算方法,按照研发支出核算改革方案,对2011-2016年数据进行了修正,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是推进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局工作安排,2017年宜春承担了江西省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为高质量地完成试点工作,我局对县市区投资统计业务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并对其进行指导和调研,为投资改革工作提供了试点建议。

(二)以建立现代服务型统计为立足点,统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1.资料编辑立足于“精”。尽管经过不断的丰富与完善,《统计年鉴》、《统计提要》、《统计月报》、《统计快讯》和《统计分析资料》等统计产品早已在广大的领导干部心中树立了品牌。我们仍然坚持资料编辑工作不放松,力争精益求精。今年我市《统计年鉴》在框架结构、表格及指标的实用性方面进一步改进;《统计提要》全新改版,在篇章编排、资料内容、数据质量等方面下功夫;《统计月报》按照需求不断完善;《统计快讯》及时编印发送;成立了分析研究写作小组,并制定了年度统计分析和信息考核办法,促进统计分析研究水平提高,截至目前,编印宜春《统计分析资料》35期,其中近10篇次在《宜春论坛》、《宜春金融》等市级刊物上采用。

2.服务领导立足于“准”。为党政领导提供数据,是统计局的常规工作。在为领导决策服务的过程中,一次细小的失误会使以往上百次的努力都付之东流,所以我们坚持在“准”字上下功夫。一是超前谋划,将领导常用的数据提前准备好,不打无准备的仗;二是细化审核流程,数据经科长、分管局长、局长逐级审核后才能上报。三是每月呈报一次综合数据汇总表及统计活页,从年度目标对比、历史同期对比及全省数据对比等不同侧面反映我市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得到领导好评。

3.服务公众立足于“多”。一是信息发布报送多。截至目前,累计向省局网站报送各类信息被采用640余条;在市局内网和宜春统计信息网,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300余条;市委办《宜春信息》采用23条,采用数量居市直单位前列。二是服务渠道多。除了市局内网、宜春统计信息网、宜春政府网站和电视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外,今年6月宜春市局开通 “宜春统计”微信公众号,并与宜春统计信息网相链接,更好地满足了公众对统计信息服务更快捷、更方便的需求。三是宣传方式多。配合市主流新闻媒体对首季开门红进行系列深入分析报道,制定了《市统计局举行季度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方案》,成功举办了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制作并展出了统计相关知识,现场解答问题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解答公众咨询30余次,进一步拉近统计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促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4.服务全市重大工作立足于“专”。一是完成了宜春市2016年度县市区科学发展差异化考核评价的相关工作,修订完善我市2017年度县市区科学发展差异化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成了初稿,即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二是认真做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和数据监测,全面调查了解我市非公经济发展现状;三是协助市纪委完成县市区政治生态建设调查工作,完成了数据录入、汇总和分析工作;四是向市史志办提供《宜春年鉴》编辑所需要的2016年综合、工业、农业、投资、消费品等相关统计数据资料。此外,多次向两办、人大提供各种规划所需数据。

(三)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关键点,各项普查调查任务进展有序

1.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市农普机构进行农普入户登记和数据审核、改错工作。加强县市以下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对农业普查平台数据的审核评估、改错及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二是认真抓好农普入户登记期间的督促检查工作和农普数据质量抽查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好全市农普机构进行农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

2.完成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工业、农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人口、劳动就业、社会科技等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坚持“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原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完成其他各项调查工作。2017年,我们还完成了小康监测、“两纲”监测、人口抽样变动调查、四众平台专项统计调查、交通运输能源消费调查、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创新活动新动向与新趋势及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活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调研、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等调查工作。

4.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局的相关工作部署,拟定了宜春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并做好了宜春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预算,为明年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了前期准备。

(四)以统计规范化建设为出发点,统计数据质量有所提高

1.切实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指导和检查。下发文件促使全市上下重视入库工作,以各种形式对各地入库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并多次实地核查拟入库企业和项目。二是高位推动。王宏安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全市一套表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县市区及各部门高度重视企业入库工作,“先进库,才有数”,努力做到应统尽统,从源头上保障数据质量。

2.不断夯实统计基础。一是强化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开展了全市统计系统法规、能源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并分三期举办了新入规工业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班,对参训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工业、能源、投资、劳资、电商统计等专业的知识进行系统讲解,取得良好效果;举办了GDP核算知识培训班,20余家国民经济核算部门联席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是强化与省局、部门、各县的衔接。一方面邀请省局相关统计专家来我市进行业务指导,另一方面要求专业科室的业务骨干带着问题赴省局专门请教和学习;加强了与市直单位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了核算、固投、工业、服务业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状态;加强了与各县(市、区)的沟通联系,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县(市、区)统计局工作制度。

3.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工作。一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将统计法制宣传融入统计工作之中,并采取开辟专栏、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还重点利用“统计开放日”、综治集中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法治基础工作建设。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抽取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执法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开展例行案卷评查,对2016年全市10个县市区10个统计执法案卷质量进行评审,并在法治会议上对执法案卷进行点评分析;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三是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办法》颁布后,市统计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集中学习,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留痕管理,建立追溯机制,促进责任落实。

(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切入点,统计队伍纪律有效加强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今年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把握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以局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等方式,深刻领会“两学一做”的精神实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统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每周局务会都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议程,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中共宜春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宜春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县市局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切实保持统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统计局安排部署,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等工作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好统计部门的工作职责,发挥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局党组当前和今后时期一项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把握新目标、新要求和新部署,做到全方位理解、深层次把握、多形式促进。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新要求,聚焦目标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工作举措,提升统计工作实效,做到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2018年统计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创新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2、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深入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新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的学习与运用,有针对性地解决在党员干部学习、统计服务和统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发挥机关党支部的组织、先锋和核心引领作用。认真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找准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决遏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增强党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党建责任,全面推进统计系统从严治党、从严治统,确保中心工作的落实。同时,做好对各县(市、区)统计局的党建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统计机关风清气正,统计队伍清正廉洁。

3、扎实推进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加大统计调研和分析力度,加强对四季度和全年经济运行的统计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出科学合理化意见建议;继续抓好“四上”企业和五千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入库工作,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严把审核入库关,确保调查单位审核质量;认真做好三农普收官工作,按时保质发布主要普查数据公报;明确部门职责,共同推动“企业名录库”、“业务数据库”、“项目投资库”三个库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常态化。

4、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中央和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学习和把握,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贯彻落实,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可行措施,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明确责任;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用法制手段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加大对《统计法》和最新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各责任主体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强调对弄虚作假的“零容忍”,使提高数据质量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共为。用改革办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实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稳步推进核算改革。努力做好绿色发展评价工作,促进“三新”统计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省局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方案,认真开展我市财务支出法投资统计试点,提高与形象进度法投资额的一致性和数据的匹配性。进一步创新统计工作方式方法,开展统计专网延伸等工作,不断提高对“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统计在线监测监管力度。

5、做好“四经普”和投入产出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了解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科学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客观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和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将超前谋划,全力做好“四经普”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全省专项试点情况和国家、省“四经普”筹备工作动态,认真总结“三农普”成功经验,成立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深入调研,提出科学、合理、高效的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保证人员、经费、办公、培训、物资保障到位,确保“四经普”开好头、起好步,为2018年我市“四经普”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做好五年一次的投入产出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将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投入产出调查在我市扎实顺利开展。

6、大力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基层统计、企业统计的规范化建设,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督促调查单位依法设置统计人员,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各项统计管理制度,规范统计报表填报、报送程序。推行“四上”单位电子台帐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专业数据审核、质量抽查和评估制度。重点核实增速过快、协调性差、月度波动异常企业和县(市、区)数据,加强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继续做好经济数据核查工作。在自查和抽查的基础上,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有效推进整改工作。

7、不断加强统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继续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继续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把握正确的思想、舆论、宣传导向;坚持弘扬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