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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统计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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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大力强化统计执法,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努力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全力服务宜春经济社会发展升级,主要在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在建设服务型统计方面取得新突破 

  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在继续为党政领导和宏观决策管理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的同时,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拓宽服务领域。 

  (一)强化监测,把握形势。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严峻挑战,全市统计系统紧扣发展升级主题,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及时捕捉、分析和研究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决策建议,全年为党政领导和宏观决策部门提供分析材料20余篇,提供统计数据1000余次,报送各类统计信息1400条,被两办采用20余篇次,一些重要观点被党委政府采用,为党政领导把握全市经济运行动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积极为市“两会”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积极配合市人大、政协开展各种专题调研提供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年主要统计指标预测工作。 

  (二)发挥优势,当好参谋。一是负责做好县(市、区)科学发展差异化考核评价工作。代拟《县(市、区)科学发展差异化考核评价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考核项目、指标、权数、计分方法及指标解释审核计分,完成了2013年县(市、区)科学发展差异化考核评价,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撰写了《宜春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分析》,重新测算“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提出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有关建议。三是撰写一批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材料。全年撰写编印《统计资料》50余篇,10余篇在《宜春论坛》、《宜春人大》和《宜春金融》刊物上全文刊登。四是其他工作。开展了2013年宜春幸福指数评价工作;完成了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市、县竞争性选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调查问卷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 

  (三)服务公众,积极作为。一是服务效率更加高效。为社会公众进行“面对面”统计服务和“点对点”的电话咨询服务,全年接待统计信息咨询200人次,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共享的作用,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统计信息需求。在各级网络、刊物上累计编发统计信息1400条;被省局内(外)网所采用信息条数900余条,保持了在全省统计系统领先位置;通过宜春政府网公开信息200余条。二是服务方式更加多样。通报宜春政府信息网、宜春日报及时发布《2013年统计公报》,按月编印《统计月报》,精心编辑《宜春统计提要》;按季度编制《宜春市能源统计监测报告》;按季度发布各县(市、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及时通报各县(市、区)的节能情况;加强对宜春统计网站的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网络版面和栏目,及时更新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等内容,为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息平台。 

  二、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着力抓好统计净化工程。为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增强了数据审核、评估力度,净化统计数据。一是净化统计源头数据。各专业认真做好数据对比审核,加大了对联网直报数据的在线监测和审核评估,净化源头数据。在工业统计方面,加大源头数据质量控制力度,由过去的宏观数据质量控制过渡到与微观企业查询并重,前移源头数据的控制端口,把查询的重点放在企业,从源头上有力地保证了数据质量;在投资统计方面,加强对新入库投资项目实施审查入库手续,每月抽查1个县(市、区)投资500万元以上新开工(新入库)项目的入库管理情况,从源头上为数据质量打下了基础。二是净化统计工作环境。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联手打造良好的统计政务环境。市县两级完善了统计、编办、民政、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部门信息交换机制,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准确、及时、动态更新;加强与供电公司、工信委、税务等部门合作,结合部门数据,强化工业数据审核评估;与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共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与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及时沟通,做好投资数据的自审评估工作;与市房管局互通数据信息,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统计和保障性住房的数据质量;与市委农工部、市林业局和市农业局等单位加强了联系,认真审核评估农业主要数据;与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联合进行了以县为总体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与市服务业发展办密切合作,重点抓好达到限额的批零住餐企业入库申报工作。三是净化统计工作成果。认真审核汇总数据,建立科室专业负责制,把好数据汇总审核关,千方百计保障统计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如:在对经济普查数据进行评估时,我们不仅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进行“规定动作”的审核,还努力创造宜春特色,在国家局没有下发汇总表的情况下,开发研制了分地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分地区个体户基本情况表、按地区、行业分组的四下单位GDP测算表等数张高实用性汇总表,为及时掌握我市三经普主要经济指标汇总情况、测算GDP总量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确保了普查数据质量。 

  (二)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一是制订了《宜春市统计工作评比办法》和分专业的《考评办法》,对各县(市、区)各专业数据质量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建立专业质量控制机制。建立能源统计逐级联合审核上报制度,与工信委、电力公司等建立能源统计联审机制;建立了房地产、建筑业评估制度,加强了对房地产、建筑业统计数据的评估审核;完善工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工业数据的审核和评估。 

  (三)强化统计执法。一是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向全市联网直报企业发放了1700多份《宜春市统计局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单》,向新增入库“四上”企业发放了统计业务及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册;在《宜春国民经济动态》刊物上刊登《统计法》摘要;向市民散发2000多份《宜春市统计局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单》。二是加大弄虚作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全市共查办统计违法案件11起。三是规范统计执法。参与和指导了县级统计局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和重要法律文书的规范工作,审定《关于上高县国贸超市缺报网报统计资料行为的通报》、审查修改高安市统计局草拟的有关高安市城乡建筑设计院、江西亚中橡胶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等。四是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在全市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顺利迎接了省局检查组对宜春的抽查工作。 

  三、在提升统计改革创新能力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组织召开核算工作部门协调会,每月跟踪调度核算基础数据;严格执行核算下管一级,确保核算制度的一致性。二是服务业统计改革进一步深化,今年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调查正式纳入“一套表”制度,相关行业汇总增速用于GDP核算;三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将固定资产调查对象由投资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将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法转变为财务支出法;四是顺利实施首次农业乡镇联网直报工作;五是做好劳资统计由双轨制过渡期到“一套表”并轨期的统计工作;六是有效加强“四上”企业入库工作,顺利完成年度219家和月度31家“四上”企业申报审核工作 ;七是加快改进能耗统计。加快能源统计改革,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调整和修订2013年及以前年份数据,实现历史数据衔接; 严格审核今年各季度及全年单位GDP能耗数据,实现2014年数据衔接; 制定统一核算方案,从2015年开始,使能源数据同地区生产总值一起实现基本衔接。八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强化行业统计数据质量,及时满足零售额统计和整体核算服务业增加值的需要。 

  四、在开展普查和调查方面取得新突破

  2014年在全面完成29个专业共160多种统计年报和80多种统计定期报表的同时,我局圆满完成了各类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一)顺利推进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今年是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全市各级经普办精心组织5584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共普查登记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38000余家,个体经营户14万余家。一是体现为一个“早”字。对经济普查每一阶段,每个环节,都早行一步,做充分准备,争取主动,赢得时间。二是体现为一个“严”字。严指导,组织五个小组深入全市十大普查片区,对普查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现场指导;严要求,建立了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包片负责制度、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建立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严把数据质量关;严落实,严把登记关,及时初审,扎实做好普查登记审核工作,我市单位和个体户建筑物信息、四上单位三证和四下单位告知书上报率均达到100%;严督查,及时开展市级经济普查质量抽查,并在普查登记关键环节,加强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切实保证普查数据质量,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迎检”工作。 

  (二)认真完成各类专项调查和统计监测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统计调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统计监测、劳动力和人口变动情况以及文化产业、 妇女儿童“两个纲要”、非公有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等统计监测工作;认真做好了市政府交办的“双优”测评问卷分析和表格汇总工作。 

  五、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好效果。我局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学习教育系统全面。通过专题讲座、观看教育片、集中讨论、上党课、学习交流发言、祭扫先烈等形式先后组织学习教育活动25次,树牢了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二是征求意见广开言路。通过专项调研、发放调查问卷、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议、设立征求意见箱、网络征询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众,面向服务对象等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式征求意见活动,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81条,归纳整理为17个“四风”方面的问题。三是查摆问题认真细致。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对照标准,特别是对公车私用、人情消费、“三公”经费开支、出入私人会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几易其稿,认真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四是开展批评实事求是。精心组织召开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真正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五是整改落实掷地有声。拟定了《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四风”问题》,制定了《中共宜春市统计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中共宜春市统计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改方案》和《中共宜春市统计局党组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计划》,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取得明显效果,较去年同期相比,我局会议和发文数量均减少了10%以上,公务接待费减少15%以上,17个“四风”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是建章立制标本兼治。认真做好统筹规划,先后修订和出台了《局机关会议发文管理制度》、《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局机关经费开支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有力推进了机关规范化建设。 

  (二)坚持干部培训常态化,干部理论和业务素质取得新进步。一是结合业务工作会议进行培训。结合业务工作,对县(市、区)统计局在统计法制、执法办案、案卷评查、城乡划分等业务方面进行培训讲解;结合业务工作,对县(市、区)统计局在综合、核算和服务业统计等业务方面进行了培训讲解。二是组织企业培训。组织22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参加省统计局在南昌举办的业务培训。三是选派人员参加培训。选派3名县级干部参加国家、省级的理论培训;选派6名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的理论学习培训。四是坚持常态学习。局党组坚持常态学习,全年共组织学习30余次,每人撰写心得笔记文章3万余字;组织干部坚持常态学习,组织干部观看了《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焦裕禄》等专题教育片,学习了焦裕禄、龚全珍等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了党性修养。 

  (三)坚持廉政防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迈出新步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与管理,完善制度。一是签订廉政责任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与县(市、区)统计局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廉政责任。二是继续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等,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三是开展多项专项治理。开展红包专项治理、会员卡清理、领导违规办企业治理、吃空饷等多项整治工作,净化了干部作风。四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发挥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坚持深入基层,党性得到进一步锻炼。一是在挂点帮扶社区珠泉街道窑前社区开展平安志愿者活动。全局干部共同参与,深入社区开展平安志愿者活动,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创建。二是在扶贫点万载县楼山村开展“三进四民”活动。全局分成8个帮扶工作组,分别由8名县级干部担任组长,结对帮扶基层群众,服务群众,协调解决帮扶资金13.76万元,用于兴修农田水渠等。三是在新农村建设点进行帮扶工作。深入奉新县会埠镇会埠村开展扶贫帮扶、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多方筹集资金近7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宜春市统计工作将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统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三项原则、发挥三项职能、落实九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宜春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保障。 

  (一)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加强部门统计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治理统计工作环境,依法提高数据质量。二是坚持科学统计。要坚持以科学统计服务科学发展,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和能力。三是坚持创新统计。紧密跟踪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任务、新趋势,为推动统计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强大动力。 

  (二)发挥三项职能。一是强化信息职能,充分发挥“晴雨表”作用。二是强化咨询职能,充分发挥“参谋部”作用。三是强化监督职能,充分发挥“预警器”作用。 

  (三)落实九项工作

  一是做好三经普成果转化工作。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评估、主要数据发布、资料整理、工作总结与表彰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和统计分析,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全面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普查资料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部门行政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是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开展的一次较大规模的国情国力调查。要严格按照调查方案和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好现场调查工作,充分协调和发挥部门及县级统计局等力量。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做好调查数据处理工作,充分发挥调查成果作用,对调查资料进行深度开发利用。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统计改革任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2015年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结合GDP核算方法改革,修订2013年及以前我市GDP总量和增速,并制定全市与各县(市、区)GDP数据的具体衔接办法。不断深化能源统计改革,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年度能耗数据调整工作。全力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报工作;有序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创新调查是国家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研究我市在创新发展方面有哪些潜力,取得哪些成果。 

  四是继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科学研判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密切关注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结构变动、位次变化及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撰写分析报告,加大统计预警监测能力,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五是不断提升统计专项监测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文化建设和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等方面建设成果统计监测。重点做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监测。结合全国新修订的全面建成小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做好人员培训和部门数据对接、审核工作,加大监测力度,科学反映我市的建设进程,为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六是进一步抓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以三经普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拓展联网直报应用范围。对全市培育成长为准“四上”的企业,积极做好入库申报工作。对新入库的“四上”企业的统计人员坚持跟踪培训到位,保证新纳企业直报数据的及时规范准确。坚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确保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 

  七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县(市、区)、乡镇及“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统计干部的培训,推进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抓好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管理制度。 

  八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统计。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加大培训力度,做好六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市、县统计局的执法办案水平。继续加强各级统计机构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九是加强统计机关自身建设。按照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继续抓好统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坚持把统计队伍建设作为统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大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人才培训、统计文化建设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服务高效的统计队伍,全面提升单位执行力,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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