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研究制订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定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四)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七)管理城市、农村地方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市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工作。
(八)统一管理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管理和考核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宜春市统计局。编制人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8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数37人,包括行政人员21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2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宜春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4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1.53万元,下降14.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9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2.04%;上年结转结余51.0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宜春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4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1.53万元,下降14.8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5.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85万元,下降25.2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万元;项目支出185.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32万元,增长29.62%,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4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8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1.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6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0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11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宜春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9.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0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58万元,下降21.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2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5.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万元。项目支出134.17万元,较上年安排减少8.7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8.17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52.09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7.08 万元,增长 15.73 %。
其中:办公费3.28万元,印刷费1.22万元,水电费2.46万元,邮电费2.95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差旅费8.12万元,维修(护)费0.62万元,会议费1.56万元,培训费0.89万元,公务接待费2.56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福利费3.68万元,其他交通费2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开展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履行好统计抓总、分析、研判、预警职能,加强调度分析研判,真实客观反映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立项依据
《关于建立完善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字〔2020〕63号)
(3)实施主体
宜春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
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大会;每个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每月汇总并编印汇总分析材料和主要经济指标通报;不定期印发文件、资料;不定期到企业、项目一线开展调研。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开展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项目经费预算安排为9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见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宜春市统计局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4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7.42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预算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相关附件:1.宜春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