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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研究制订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定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
(四)为市委、市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检查和监督,为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宜春市统计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人;年末其他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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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05.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67万元,较2019年减少68.77万元,下降79.56%;本年收入合计987.7万元,较2019年增加138.71万元,增长16.34%,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87.7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005.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17.22万元,较2019年增加29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末结转和结余88.16万元,较2019年增加70.49万元,增长398.92%,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93.26万元,占86.49%;项目支出123.95万元,占13.5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8.33万元,决算数为91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3.76万元,决算数为77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4%,主要原因是:开展“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追加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06万元,决算数为1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5%,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51万元,决算数为3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与退休人员之间住房公积金金额缴纳差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93.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93.13万元,较2019年增加46.19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局里新增人员和正常的工资调档。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21万元,较2019年增加82.28万元,增长152.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92万元,较2019年减少1.86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离休费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20万元,较2019年增加18.57万元,增长129.86%,主要原因是: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9万元,决算数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85.51%,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62万元,下降7.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 年与 2020 年均未安排人员出国。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为0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局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安排,也无相关费用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9万元,决算数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85.51%,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62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5批,累计接待723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接待县市区汇报统计业务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收回,我局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安排,也无相关费用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为0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安排,也无相关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4月全市开展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公务用车已收回。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为0的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4月全市开展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公务用车已收回。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28万元,增长152.57 %,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17.2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基本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2020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基本符合预算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和完善了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无截留、隐匿、挤占、挪用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培训3次;二是提供的数据符合我市实际情况;三是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稳步推进,政策建议产生积极影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率还需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程度和对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原因分析是部门之间的沟通还需加强。同时,部门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还需不断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定期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严格审核预算方案,科学编制预算方案,认真执行,强化监督。
以下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公开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 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工伤生育保险支出和工伤生育保险支出等。
(十)专项统计业务支出: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十一)专项普查活动支出: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四)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宜春市统计局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宜春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办字[2017]55号)要求,从2016年开始,我市将对10个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评价和考核,实行年度评价、两年考核,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各县(市、区)的年度评价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咨询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阶段性目标:做好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咨询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支出绩效,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促进部门项目支出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是宜春市统计局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工作经费。
(二)绩效评价依据、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3)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4)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6)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2、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依照国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结合本次评价工作的特点,采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对评价方案、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做到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3)绩效相关原则
资金投入、预算执行、管理情况;年初工作计划、目标及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有效措施及目标实现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投入指标、过程指标、项目产出指标、项目效果指标。各指标的分值设定如下:
4、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了宜春市统计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拟定局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了解、收集宜春市统计局财政整体支出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
3、根据评价指标及评价工作要求,采取调查、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
4、根据基础资料,核实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采用相关方法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评价标准进行打分;
5、综合局绩效评价小组意见,与被评价对象沟通,撰写总的评价报告并提交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宜春市统计局2020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良好,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评价小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项目运行有关数据和资料,抽查、调查访问等方式,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评价总得分94.6分,综合评价结论为“优”。详见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宜春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办字[2017]55号)要求,顺利完成了我市2020年度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工作。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0年度宜春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项目目标没有调整,全部按原计划执行。该项目按规定的指标要求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顺利完成了我市2020年度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率:
部门培训、分析研究产品次数完成计划的100%。
2、产出质量达标率:达标100%
3、完成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告,及时率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稳步推进,政策建议产生积极影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定期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严格审核预算方案,科学编制预算方案,认真执行,强化监督。
2、更好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工作,进一步巩固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率还需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程度和对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部门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还需不断增强。原因分析是部门之间的沟通还需加强。
六、有关建议
建议继续支持该项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