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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研究制订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定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 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
(四) 为市委、市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检查和监督,为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 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六)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宜春市统计局。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数35人,包括行政人员20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2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20人;编外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5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79万元,下降10.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5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奖励金预算减少;二是我局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编制年度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5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79万元,下降10.2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奖励金预算减少;二是我局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编制年度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9.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69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4万元。项目支出14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1万元,下降11.24%,主要是减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2.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3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21万元,下降8.2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4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16万元,下降18.67%;住房保障支出24.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2万元,下降21.0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0.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4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7万元,下降9.35%;商品和服务支出187.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9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28万元,增长286.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7万元,下降21.4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2.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79万元,下降10.2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奖励金预算减少;二是我局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编制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27.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3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21万元,下降8.2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4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16万元,下降18.67%;住房保障支出24.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2万元,下降21.0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45.0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3.62万元,下降 7.44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7 个,涉及资金 142.9 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7 个,涉及资金142.9万元。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
经常性统计调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质量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等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完成全市能源统计,GDP能耗统计,生态环境建设与主要污染排放统计监督评价,GDP核算,工业发展监测,人口变动、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统计宣传,服务业行业方面的统计调查,市县全社会研发和高技术产业统计,个体贸易业餐饮业抽样调查,文化事(产)业统计调查,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及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组织开展科技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业经济效益、宏观经济预警等监测与评价,建立和完善全社会新国民经济核算等统计制度与体系,编辑出版《宜春统计年鉴》《宜春经济发展手册》等统计资料,为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开展规模以下企业调查,保证市县两级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等任务设立此项目。
1、综合统计业务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1、开展全市及各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测算工作;2、开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3、牵头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4、做好农业统计报表工作;5、做好工业统计工作(含规上工业、规下工业、园区统计);6、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7、做好劳动工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8、做好区划属性划分及三新统计工作;9、做好贸易统计工作;10、做好投资领域统计工作(含投资统计、房地产统计、建筑业统计)。
(2)立项依据
1、根据市统计局核算专业的工作职责;根据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实施意见》。2、根据市统计局核算专业的工作职责;根据《江西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入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4、根据《宜春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宜财绩[2015]1号)文件精神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5、根据全市经济运行监测三项机制及规上工业、规下工业、工业园区报表制度。6、《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确定立项,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2011-2015)》的通知文件确定立项。7、按照《宜春市文化产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8、根据国办发[1992]57号文件精神,根据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9、根据限上、限下批零住餐业报表制度。10、国家和省统计局投资(含小微投资调查)、房地产、建筑业(含小微建筑业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和工作要求;二是全市经济运行监测“三项”机制等要求以及市统计局投资科工作职责。
(3)实施主体
宜春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
1、准确测算全市及各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及各行业非公增加值,为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相关咨询服务水平;2、准确测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及各行业增加值,为进一步提高GDP相关咨询服务水平;3、摸清2019年度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4、真实反映我市乡村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发展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咨询服务,真实反映我市乡村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发展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咨询服务。5、真实反映我市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进度,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咨询服务;6、准确反映服务业分行业的基本总量和发展速度,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及时、准确反映服务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分布等情况;撰写统计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7、真实反映我市文化产业进度,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建设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咨询服务;8、真实反映我市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进度;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咨询服务;9、对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对达到限上规模的批零住餐企业开展实地核实。对限上企业上报数据汇总分析,开展调研,真实反映我市商贸流通业经济运行状态;10、开展全市投资领域统计调查,开展业务培训,印发制度等统计资料。对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对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对“一套表”平台上报投资领域数据汇总分析,适时开展调研,真实反映我市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经济运行状态等。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度综合统计业务费项目年度预算安排为42.4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见项目绩效目标表
2、统计调查监测评价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1、开展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2、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3、做好城市基本情况统计调查;4、做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5、做好企业用工情况调查;6、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7、做好科技创新监测调查;8、做好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及乡村振兴监测;9、做好绿色发展评价工作。
(2)立项依据
1、《江西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宜春市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实施意见》;2、江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3、国家统计局《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4、一是根据市统计局人口科的工作职责;二是根据国办发[1992]57号文件精神;三是根据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5、一是根据市统计局能源科的工作职责;二是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入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6、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江西省统计局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报表制度、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指标体系、科技创新监测调查指标体系、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及乡村振兴监测报表制度。
(3)实施主体
宜春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
1、顺利完成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考评工作;2、真实反映全市及各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情况;3、联系财政、城建、环保、卫生、教育等20多个部门,收集整理城市经济基本情况年报近300个指标,并进行全面审核;4、按照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对全市各县市(区)人口发展变化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做好统计分析研究,为顺利完成我市人口主要指标数据推算提供依据。5、做好企业用工情况调查;6、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7、做好科技创新监测调查;8、做好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及乡村振兴监测;9、开展全市能源统计调查,开展业务培训,印发制度、监测报告等统计资料。对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对“四上”企业上报数据汇总分析,必要时开展调研,真实反映我市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进度,做好能耗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数据统计和咨询工作,深入分析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度统计调查监测评价项目年度预算安排为41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见项目绩效目标表
3、开展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履行好统计抓总、分析、研判、预警职能,加强调度分析研判,真实客观反映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立项依据
《关于建立完善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字〔2020〕63号)
(3)实施主体
宜春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
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大会;每个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每月汇总并编印汇总分析材料和主要经济指标通报;不定期印发文件、资料;不定期到企业、项目一线开展调研。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度开展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安排为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见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宜春市统计局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4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7.43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12.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控开支,促使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专项统计业务支出: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专项普查活动支出: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