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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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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研究制订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定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 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 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 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 管理城市、农村地方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市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工作。

() 统一管理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管理和考核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春市统计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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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21.5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33万元,较2017年减少158.32万元,下降99.79%;本年收入合计921.24万元,较2017年增加272.21万元,增长41.94 %,主要原因是:“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增人增资及工资调标、财政补助2016-2018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业统计、军民融合统计等经费的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20.29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0.95万元,占0.1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921.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43.03万元,较2017年增加38.91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开展“宜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年末结转和结余78.54万元,较2017年增加74.98万元,增长2106.18%,主要原因是:宜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延续性工作,2019年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77.04万元,占68.45%;项目支出265.99万元,占31.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9.91万元,决算数为84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0.31万元,决算数为71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6%,主要原因是:开展“宜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38万元,决算数为10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社保经费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2万元,决算数为29.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0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05.11万元,较2017年增加52.85万元,增长11.69%,主要原因是:补缴2016-2018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增人增资及工资调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77万元,较2017年增加5.9万元,增长14.4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16万元,较2017年减少27.7万元,下降52.40%,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核算科目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调整至工资和福利支出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32万元,决算数为8.39万元,完成预算的90.02%,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 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安排,也无相关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2万元,决算数为8.39万元,完成预算的90.02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0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安排,也无相关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市于2016年4月份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全部取消。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7万元,较2017年增加5.9万元,增长14.4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2016年4月车改,局公务用车均已上交市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拍卖,因市国资委未统一核销资产,账上仍有车辆信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3.01%。

组织对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5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摸清全省全市人口及劳动力基本情况,主要搜集整理以下统计指标:应在本户登记的人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性质、户口登记地、调查时点居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及原因、一年前常住地、是否识字、受教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工作状况等,为制定与人口及劳动力相关的政策提供依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人口变动和看、劳动力调查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间、精力难确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人口抽样调查制度;二是宣传工作要加强针对性;三是加强基层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宜春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pdf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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