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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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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概况

                       一、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二、市统计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概况

一、宜春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研究制订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定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 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 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 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 管理城市、农村地方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市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工作。

() 统一管理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管理和考核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宜春市统计局农城调查队。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9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数39人,包括行政人员24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8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5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6.8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减少3.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性奖励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56.83万元,较上年减少3.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性奖励资金未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5.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88%,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14.08%,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4.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8万元。项目支出2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12%,较上年预算的安排增长49.65%,主要是新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其中,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31万元,专项普查项目支出8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03%,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长0.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28%,较上年预算安排的下降6.58%,主要为离退休人员政府性奖励金未列入年初预算;住房保障支出30.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9%,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长5.48%,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人增资。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4.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6.2%,较上年预算安排的下降14%,主要为政府性奖励金未列入年初预算;日常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1.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6.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0.5%。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32.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03%,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长0.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28%,较上年预算安排的下降6.58%,主要为离退休人员政府性奖励金未列入年初预算;住房保障支出30.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9%,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长5.48%,主要为2018年增人增资。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51.53万元,较上年增长6.6%,主要是因为单位新增公务员1名。机关运行经费中办公费2.49万元,水电费2.18万元,邮电费2.89万元,差旅费8.97万元,劳务费0.04万元,物业管理费0.27万元,维修(护)费0.59万元,培训费0.86万元,会议费1.49万元,招待费2.26万元,福利费4.49万元,工会经费1.99万元,其他交通费22.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下降43.86%。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3.2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统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9.3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做出国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9.32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市于2016年4月份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全部取消。

第三部分  宜春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市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生育保险费和大病统筹保险费等。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宜春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宜春市统计局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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