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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4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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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提字〔20221

A1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政协次会议

0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沈伟艺委员

提出的第047号提案《关于打造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市的建议》已交市营商办主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行政审批局承办。首先感谢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针对性强、操作性强,我们获益匪浅。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改变观念,抓好“一次办好”改革

(一)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全省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市。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多个部门单位,研究并公布五批次市本级“一次不跑”和“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要求除有特殊要求外,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一律做到“一次不跑”,凡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也要做到“一次办好”。同时,对已公布的“一次不跑”和“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落实清单进行全面自查,凡发现没有落实改革承诺的窗口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一次不跑”和“一次办好”改革在实际审批过程中落实到位。

(二)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我市制定印发了《宜春市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界定涉企政策范围,包括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专项政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逐项明确工作研究起草、修改审议、出台实施、评估调整等阶段内容,要求在政策制定出台前听取企业家意见

二、改善民营企业面临的不平等现象

(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转发落实最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依法依规列出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举报受理人及联系方式,全面消除各类违规准入门槛,对清单外行业、领域、业务等,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

(二)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出台了《宜春市关于降本增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宜府发〔20224号)《宜春市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0条支持措施》(宜府字〔202219号)等惠企政策,其中“40条”根据餐饮住宿和批发零售业、文化旅游业、交通物流业、工业等不同领域的行业特征,分门别类研究制定纾困扶持措施,从税收优惠、稳岗减负、要素保障、融资支持、扩大市场等5个方面提出40条政策举措。2022年,全市预计可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160亿元。

(三)搭建企业融资对接平台。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对接机制作用,做好金融产品宣传、匹配,分类别、分专场精准对接;继续开展“一十百千”专项行动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服务中小微企业;进一步重点对接宜春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信贷需求,深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健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制度和机制,探索搭建科技金融投资路演平台,大力推广“科贷通”业务,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对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不断充实绿色贷款项目库,积极对接辖内重点绿色企业和重大环保项目,切实做到“应贷尽贷”。

三、权力下放,提升管理、服务效率

(一)健全行政权责清单制度。组织各地于3月底前公布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并推动更多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实施。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涉及事项145项。

(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市本级、宜春经开区、丰城市、万载县成立行政审批局的基础上,组织更多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改革试点,宜春丰城高新区被省政府确定为新一轮开展改革试点单位。

(三)开展市县同权改革。组织各部门编制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按照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迁移等方式,努力做到市级做了的,县级也要做到,构建市县一体化、扁平化的审批机制。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也清楚的知道,与市场主体的期待相比,对先进地区对比,我们做的还不够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从您的建议入手,紧紧围绕建设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市的目标要求,精准发力提质效,持续用力优服务,凝聚合力破难题,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为加快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特此回复

宜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2629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燕翔    0795-319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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