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春 市 营 商 环 境 建 设 办 公 室
宜营商提字〔2021〕1号
〔A1〕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
第0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政协经济委:
贵委提出的第030号提案《狠抓政策落地生根力推营商环境向优向好》已收悉,首先感谢贵委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市营商办作为主办单位,结合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回复如下: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强大合力
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上呼下应,紧密配合,以上率下,形成共建营商环境的大气候。
(一)高位推动持续发力。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双组长”,今年已先后召开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建设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市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工作。同时,建立营商环境指标长负总责制度,参照产业链链长制,由分管第一足球网兼任指标长,对各项指标优化负总责,在更高层级、更实层面来推动各项指标优化。通过建立市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的改革攻坚机制,改变了过去指标优化受制于部门、受阻于科长,效果不佳、推进不力的状况。
(二)改革框架基本确立。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宜春市建设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市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8个专项行动,开列“负面清单”明确需进行责任追究的18种情形;市政府印发《宜春市建设全省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市行动方案》,明确政务服务21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有机衔接,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更加完备。
(三)攻坚氛围不断加强。在宜春日报、宜春广播电视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专栏,集中宣传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一县一品”活动,鼓励基层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如:铜鼓县在全省率先上线“营商环境数字监测平台”,建立可量化、可分析、可比较的大数据平台;高安市正在推行产业巡回法庭快审快判模式,组建四个巡回法庭,推动涉企纠纷案件快速办结,年底将启动“营商环境建设巡礼”,掀起营商环境建设“大比拼”热潮,提升形成宜春品牌亮点。
二、把握需求,精准服务,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细
坚持将“让企业更快速地获知、更快捷的享受到惠企政策”作为在建设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市进程中的努力方向。
(一)规范政策制定管理。制定出台《宜春市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在政策研究起草、修改审议、出台实施、评估调整四个阶段中听取企业家意见相关事宜,进一步提高涉企政策制定的精准性和适用性。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清理,经梳理排查,共清理文件75件,因不符合《优化营商条例》有关规定建议废止的共有9件,其中市文件2件,县(市、区)文件7件。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梳理国家、省、市共125条政策,编印《宜春市惠企政策汇编(2021版)》,内容涵盖减税降费、资金奖补等多个领域,并派出10个惠企政策宣讲小分队赴各县(市、区)及“三区”向广大企业详细解读惠企政策内容。同时,梳理我市制定出台的221条惠企政策(市本级25条,各县市区221条),编制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列明“政策类型、政策有效期、服务对象、申报有效期、政策标准、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申报方式、承诺办结时限、责任部门及科室、咨询电话、政策公开网址” 等内容,在“赣服通”在企业专区公布,方便企业“掌上查询”。
(三)优化政策兑现服务。率先在全省启动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建设,以“领导服务专窗”为主体,“政策兑现专窗”和“人才服务专窗”为两翼,推行企业优惠政策库、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清单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办事系统为支撑的“一体两翼三支撑”全程化集约式服务模式。同时上线运行宜春市“云上办”惠企政策兑现网上服务平台,并在“赣服通”专设惠企板块,全市3000余家企业已通过平台兑现奖补类、减免类资金36亿余元。
(四)创新服务企业机制。一是建立政企圆桌会议制度,“面对面”沟通交流、宣讲政策、解决问题,同时将“请上来”的座谈形式与“沉下去”的上门服务相结合,赴园区召开会议,倡导一线工作法,目前,市县两级已召开161次政企圆桌会,收集问题1938个,已解决1781个、完成率91.9%。二是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创新设立“有求必应”服务专区,推出“领导服务协调办、重大项目跟踪办、绿色通道极简办、主动服务帮代办、疑难问题兜底办”的“五办”服务模式,打造宜春政务“小蜜蜂”服务体系,用政务服务人的辛苦指数换取企业群众的幸福指数。三是开展“结对驻企”帮扶活动,对1812户规上工业企业实行“结对驻企”挂点帮扶全覆盖,其中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市直相关单位挂点帮扶160户,定期收集挂点企业反映实际困难并协调解决,目前已收到19件、解决19件。四是选派营商专员,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审批代办、问题协调、监管保护”等服务,今年共为企业解决大小问题31次。
三、直击痛点、压实责任,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见到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反映强烈、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
(一)汇聚各方监督合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从今年1月起在“宜春发布”开通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一键举报”功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倒逼服务质量再提升。同时,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正在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行业商会协会代表,市场主体代表等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发现营商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强化问题攻坚整治。去年10月组建市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提升督查工作专班,专门受理企业对营商环境投诉,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生活中各种操心事、麻烦事和揪心事。截止6月底,督查专班共受理发现问题线索274条,整改销号256条;下发通报15期,收到企业锦旗感谢信8件。当前,结合“清廉宜春”建设,督查专班正在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攻坚整治行动,紧盯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案件的查办、通报、曝光、问责力度,不断释放优化营商环境一刻不停、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三)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根据营商环境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我们正在修订《宜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未达到国家、省和本市要求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包括通报后限期仍未整改到位),该年度一级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后3位,县市区、开发区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后30位,由第一足球网(指标长)对相关县市区和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并不得评为该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对达到该项指标全国最佳值或市场主体满意度高的市县两级责任单位,优先推荐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及时奖励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这里,需要解释说明的是,关于提案中“构建评价体系”建议,因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期下发了《关于规范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我们将集中力量,对照《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做好迎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模拟测评”,不再另行构建宜春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宜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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