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从8月10日起,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承办单位要将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计划以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情况公开到本部门的决策预公开栏目,对公众所提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要及时归纳整理,并实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将针对此项工作开展定期监测并实时通报,监测结果作为政务公开高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
附件:公开范例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1、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计划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关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命名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http://mz.yichun.gov.cn/news-show-541582.html)
2、召开听证会情况:
关于召开宜春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听证会的公告(http://drc.yichun.gov.cn/news-show-552885.html)
3、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理由:
关于《宜春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news-show-586625.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