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62号建议答复的函
舒洪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普惠金融在乡村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建议的答复:一是在税收优惠方面,市税务局反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省及省以下各级国家机关或税务机关无权自行规定税收征免减退等事项和税收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梳理了102项针对乡村振兴的税费优惠政策,编印形成了《江西省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全市税务系统将大力宣传该优惠政策指引,同时,积极开展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二是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主要是通过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作用,缓解“三农”主体融资难题,助推农业生产稳定健康发展。严格执行直保业务担保费率减半政策,2023年,市融担公司提供“三农”担保贷款金额10.07亿元,惠及“三农”主体434户,支小支农业务规模98.54亿元,占比达到97%。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2023年我市共争取上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57亿元。市财政局将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持续推动融资担保降费让利,为“三农”主体提供更多更优的融资担保服务。三是在贷款利率优惠方面,人民银行宜春市分行反馈,通过充分合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乡村倾斜金融资源,持续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截至3月末,办理支农支小再贷款14笔,金额合计16.23亿元。全辖金融机构累计办理再贴现10批次、金额合计7.58亿元,再贴现利率1.75%。下一步将持续利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引导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
二、关于“做好内外协调服务”建议的答复:我办和金融监管部门始终在着力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健全相关制度方面发力,进一步为金融机构服务好普惠小微和乡村振兴提供保障。一是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目前已完成2.58万户信用户、2101个信用村评定工作。拟制定出台《宜春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指标体系》,推进实现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全覆盖。加强农村信用建设宣传,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浓厚氛围,谨防“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骗局。二是完善普惠金融制度。印发《宜春银行保险业2023年普惠金融行动方案》,积极开展普惠金融专项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推进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保持持续增长。
三、关于“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建议的答复:目前,市政府已与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范围包含支持“三农”和乡村振兴等具体内容。下一步,将加强与农村金融机构的沟通,共商合作事项,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建议的答复:一是印发《宜春市“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方案的通知》(宜金监办便函202422号),压实县域派出机构普惠金融政策宣传主体责任,组织县域金融机构走企业、走乡村、走社区、走田间地头,充分了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涉农主体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贷和保险服务需求,开展集中专题宣传活动。二是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和培训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中,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组织金融机构开展“谨防征信修复骗局 依法维护征信权益”“守住钱袋子 过好幸福年”等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持续普及征信、反假、反诈等金融知识,及时督促辖内各金融机构严格贯彻落实考核评估工作要求,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
五、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建议的答复:一是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创新,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目前已建成宜春市农村经营户信用信息联网核查平台。二是优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动实现“县域公交移动支付全覆盖”,满足农村地区老百姓公共交通移动支付需求。截至目前,宜春辖区1500余台汽运公交成功上线,成为省内首个“市、县、乡、村”公交推行银联移动支付的设区市。三是聚焦果物种植、设施养殖、农业科技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拓展“农地+产业”信贷模式,擦亮“农地银行”品牌。向袁州油茶园提升改造(一期)、上高县富硒蛋鸡养殖基地等项目累计投放农地及农业科技贷款6.68亿元,助力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市政府金融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宜春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况婧,0795-31983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