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和满意度测评办法》,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已入选宜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为扎实推进,确保成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将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及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所高校,宜春中学、宜春一中、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宜春九中6所市直学校的食堂、超市等后勤保障工作分步委托市旅游集团负责,充分展现国有企业责任担当,发挥食材采购、标准化建设、智慧化应用等多方面的优势,不断降低食堂运营成本、改进管理方式、提升保障能力、提高用餐品质,实现学生用餐“政府放心”“学校放心”“家长放心”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1. 转移管理权限,明确权责关系。将3所高校、6所市直学校食堂、超市等后勤保障工作分步委托市旅游集团负责,落实“零租赁”“免收管理费”要求,坚持供餐公益属性,通过一元菜、限价菜、免费米饭、节假日免费供餐等途径,将免收食堂租金节省费用惠及学生。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市旅游集团对后勤保障工作移交后的相关工作负主体责任,相关经营行为接受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2. 集中食材配送,发挥规模效益。3所高校、市教体局作为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主体,委托市旅游集团开展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选定供应商,建立稳定供应渠道。同时,市旅游集团要主动与袁州区、樟树市、万载县、宜春经开区以及宜阳新区进行对接,整合大宗食材采购供应链。采购整合总体需求,发挥集中优势,采取源头直采、批量集采、多方议价等方式,对大米、食用油、猪肉、牛奶等4种大宗食品进行统一配送,不断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食材质量。采购工作坚持“四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
3. 构建统一标准,实行严格监管。
——制定一个标准。制定宜春市学校“放心用餐”工程实施标准,实现从采购、操作、售卖、卫生、安全等方面全方位、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导入一个模式。导入6T实务模式,即六个“天天要做到”: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着力改善学校食堂管理粗放、工作效率低下、责任不清晰、设备损耗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建立一个平台。在“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基础上,加大科技赋能,建立数字化平台,集成数据资源,实现检验检疫、厨房监控、采购汇总、食材展示等多项功能集中展示。
——强化一个防护。推进食品快检室建设,对每个食堂每天的食材做到应检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当天11:00前对外公布,杜绝问题食材“上桌”。坚持“晒”餐制度,将学生用餐情况上传到宜春市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真正做到食材新鲜、安全卫生,让每一位学生都吃得放心、安心。
——创建一套体系。结合学校实际,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安全应急管理、人员考核考评、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理、食品安全培训等标准化体系,确保食堂管理机制健全,运行高效。
三、实施步骤
1. 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2月24日前)。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宜春市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实施方案》。成立宜春市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工作专题协调会,下发会议纪要。市旅游集团与2所市直学校(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签订食堂、超市等后勤保障工作委托管理合同,确定劳务团队。市旅游集团完成大米、食用油、猪肉、牛奶等4种大宗食品供应商的遴选。
2. 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11月)。市旅游集团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做好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2所学校食堂、超市等后勤保障工作,与3所高校、其他4所市直学校签订食堂、超市等后勤保障工作委托管理合同。全面完成6所市直学校食堂标准化体系建设,基本完成数字化平台建设。袁州、樟树及“三区”按此各自管理模式同步实施。
3. 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对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模式。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市政府成立宜春市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教体局、市旅游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市教体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工作推进。
2. 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的重要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协调联动、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稳妥有序推进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工作职责具体见附件1)。
3. 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作为2024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项工作务必按照依法依规、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放心用餐”工程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 宜春市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职责分工表
2. 宜春市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作专班
附件1
宜春市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职责分工表
序号 |
职责分工 |
责任单位 |
1 |
对市旅游集团食材配送等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管。 |
市发改委 |
2 |
牵头负责学校学生“放心用餐”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履行主管责任。指导和督促市直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市直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
市教体局 |
3 |
对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学校食堂、超市、其他经营性资产及经营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 |
市财政局 |
4 |
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 |
市卫健委 |
5 |
对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学校食堂、超市、其他经营性资产以及食材配送等经营行为开展审计。 |
市审计局 |
6 |
履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市旅游集团经营行为监管。 |
市国资委 |
7 |
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食材检测和快检室建设,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
市市场监管局 |
8 |
对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学校食堂、超市配送的食材(商品)质量、价格进行检查、督导。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9 |
履行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发挥食材采购、标准化建设、智慧化应用等多方面的优势,不断降低食堂运营成本,改进管理方式、提升保障能力,做到不增加学生负担。同时,提高食材品质和膳食质量,实现“政府放心”“学校放心”“家长放心”的目标。 |
市旅游集团 |
10 |
配合市教体局、市旅游集团及相关单位做好食堂、超市及经营性资产管理权的移交工作。履行好“两个责任”,落实学校和供餐企业“双总监”及“双安全员”配备,管理和工作队伍“双培训”,食品安全隐患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双落实”,投诉举报电话“双设立”制度。加大对食堂、超市以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的经营行为监管力度。 |
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中学、宜春一中、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宜春九中 |
附件2
宜春市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作专班
组 长:严旭辉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副组长:杨 旭 市政府办二级巡视员
李智勇 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见华 市旅游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成 员: 陈 燕 市教体局总督学
阳 磊 市旅游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温捍东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欧阳小明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
幸更新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汤海林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陈 芳 市贸促会副会长
姚永龙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疾控局专职局长
付慧兰 市审计局二级高级主管
熊 军 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由陈燕、阳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市教体局和市旅游集团抽调。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工作专班组长批准。工作专班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