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宜春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
2021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宜春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分析研判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形势,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政策措施等,协调解决影响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普遍性、长期性、政策性问题,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指导推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宜春车务段、萍乡工务段、南昌工务段、武汉局襄州运营维修段新余西站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审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宜春车务段负责配合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联系协调联席会议成员中铁路单位以及未参加联席会议的其他有关铁路单位。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交通运输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宜春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宜春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陈 虹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耀文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副召集人:赵万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廖小中 市发改委副县级干部
柯 松 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刘忠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戴南慧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梓根 市工信局副局长
谌冬生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行政
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亚林 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林 柳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启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熊期亮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祝柳波 市林业局副县级干部
李辉春 市公路局副局长
刘军民 萍乡工务段副段长
赖汉华 宜春车务段副段长
王 涛 南昌工务段副段长
汪军青 赣州工务段副段长
余 欣 武汉局襄州运营维修段新余西站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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