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足球网
一、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13项)
1.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5.5%左右。
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部署,落实好省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等,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12万人,完成了省、市工作任务要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5%。
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完成情况:围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工作,健全发改、农业、商务、财政、统计调查等部门联络会商机制,分析研判价格形势,及时提出调控措施。从严控制政府调价节奏,全市范围内政府定价项目全年未出台涨价政策,与群众生活支出相关的价费标准均未上调。精准调控猪肉市场价格,建立市级冻猪肉储备规模,实施储备肉投放计划,有效增加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预期。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全年共为33.4万名困难群众发放补贴1.32亿元,全力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1-1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比上年同期上涨2.8%,预计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为2.6%—2.7%,能够顺利实现预定目标。
3.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完成情况:坚持把“保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特别是疫情以来,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复商、稳就业等惠民措施落地落实,加大援企稳岗力度,1-11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4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71万人,均提前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居民收入得到稳步回升,今年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8%和6.7%,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5%左右、7%左右,均高于全年GDP增速。
4.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市146个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大幅改善,57190户16475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5.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
完成情况: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通知》,开展重大金融风险排摸,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截至11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49.7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74亿元;不良贷款率1.58%,较上年末下降0.44个百分点。加强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对辖内对29家典当、27家融资租赁、4家保理、8家小贷、24家融资担保开展检查,规范机构合规经营,督促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逐步完善地方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体系。出台《宜春市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监测预警、打击处置”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先后开展了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租赁房屋治安消防集中整治及房地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积极稳妥推进“罗氏”金行案等非法集资案件处置,非法集资新案和陈案逐年“双下降”,5年以上非法集资陈案基本化解到位。
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继续下降,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2016-2019三年累计下降19.5%,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7%的节能目标任务。预计我市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121%。
7.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完成情况: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9年分别削减2175、355、1800、1700吨,削减比例分别为2.20%、3.01%、2.9%、2.1%。
8.赤字率拟按3.6%以上安排,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中央政府要带头,中央本级支出安排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各类结余、沉淀资金要应收尽收、重新安排。大力提质增效,各项支出务必精打细算。
完成情况:用好各项直达资金,我市收到抗疫特别国债22.22亿元,已支出16.82亿元,主要用于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区域规划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定的其他抗疫支出;收到新增财政赤字2.29亿元,支出1.47亿元,全部用于学校和城市建设等民生项目;收到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9.46亿元,已支出19.19亿元,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等明确用途或项目资金,弥补地方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缺口补助等。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的二十一条措施》,严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1-11月,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7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5%。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控,对市级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优化论证,压减投资162亿元。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在以前年度对结余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益活的基础上,对各部门2019年底未用完的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甄别予以收回,在综合统筹历年结余结转等资金基础上,盘活存量资金超过5亿元。
9.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
完成情况:抢抓政策窗口期,用好用足央行稳企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应对人民银行总行分层次、有梯度连续推出的3000亿元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5000亿元复工复产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以及两项直达实体政策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坚定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累计向63户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12.33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为2.83%,获贷企业户数、金额分别占全省15.48%和13.27%,加权平均利率为2.8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个基点。加大首贷户支持力度,全市新增首贷户6019户。对暂时受困企业主体贷款本息“应延尽延”。为7342户中小微企业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105.32亿元,为666户中小微企业办理临时性延期付息2695.88万元。全市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23%,较LPR改革前(2019年7月末)下降72个基点,累计为企业节省了2.44亿元的利息。千方百计拓展企业社会融资规模,今年以来,全市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达21.44亿元。
10.财政、货币和投资等政策要聚力支持稳就业。努力稳定现有就业,积极增加新的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各地要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
完成情况:出台了《关于坚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确保经济健康平稳运行若干措施》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10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迅速复工复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30条措施,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扩就业等举措,为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11.07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6531.73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2亿元等,完成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12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2.02万人。
11.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增加扶贫投入,强化扶贫举措落实,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健全和执行好返贫人口监测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
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市本级预算增加112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总量达到4293万元用于扶贫工作。全市增派第一书记620人,驻村工作队729个,实现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行政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紧盯松劲懈怠、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16起,处理1391人。出台《关于加强相对贫困监测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分类监测帮扶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全市共识别出边缘易致贫户1061户3278人、脱贫不稳定户463户1408人,通过强化因人因户帮扶,截至目前,911户2761人边缘易致贫户、412户1241人脱贫不稳定户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全面建立了防返贫保险机制,购买保险金额938.75万元,惠及30.01万人。
12.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
完成情况:统筹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截至12月21日,累计排查梳理各类问题1427个,已完成整改1416个,整改完成率为99.23%。围绕“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回头看”督查,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推进“散乱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污染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在主要交通路段开展汽车尾气遥感检测,采取人次巡查和无人机巡查焚烧秸秆、垃圾现象等措施,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截至12月18日,市中心城区PM2.5浓度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下降17.1%;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列全省第二,同比提升8个百分点。紧扣“水十条”目标任务要求,全力推进乡镇级(含“千吨万人”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评审核工作,重点抓好肖江流域整治工作,丰樟高三地共投入1.8亿元推进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小流域生态修复等工程性设施建设,推广耶溪河试点工作经验,对辖区内重点河流沿岸纵深2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进行查、测、溯,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截至11月底,全市国考、省控、县界等27个责任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为100%;全市1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V类及劣V类水体消除率达到100%。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污水排查填报、县域专项规划编,全市16.63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和9945亩严格管控任务均已全部完成,在全省率先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开展危废处置专项行动“回头看”,督促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加快污泥属性鉴别工作。
13.加强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完成情况: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通知》,开展重大金融风险排摸,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截至11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49.7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74亿元;不良贷款率1.58%,较上年末下降0.44个百分点。加强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对辖内对29家典当、27家融资租赁、4家保理、8家小贷、24家融资担保开展检查,规范机构合规经营,督促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逐步完善地方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体系。出台《宜春市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监测预警、打击处置”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罗氏”金行案等非法集资案件处置,非法集资新案和陈案逐年“双下降”,5年以上非法集资陈案基本化解到位。积极化解棚户区改造、教育领域债务,今年化解棚改债务70.4亿元,其中市本级化解29.3亿元。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租赁房屋治安消防集中整治及房地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整治房地产乱象。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网络借贷、私募基金领域和地下钱庄犯罪工作,加强非法传销整治。建立每日研判调度机制,分析利益受损群体动向和网上舆情,及时妥善处置长租公寓“暴雷”、互联网培训机构倒闭、楼盘烂尾等利益受损群体聚集维权事件,坚决防止金融风险向其他领域传导。
二、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9项)
1.继续执行去年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
完成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减税降负政策,大力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按要求从2020年2月起,大型企业的三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办法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认真执行各项税费下调政策,1-11月,全市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和非税收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14亿元;深入落实税费减免、延缴政策,按要求将相关税费减免、缴纳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年预计为企业减负超过120亿元。
2.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
完成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的政策,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打造多维度、立体式宣传矩阵,扩大政策宣传辅导的覆盖面。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手机APP、邮寄发票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积极推动企业享受延缓缴费政策。全市共有9147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缓缴纳税款7593.53万元。
3.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一系列惠企政策。执行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至6月底,节约全市用户成本约0.07亿元。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客户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的政策,预计到2020年12月31日优惠用户电费2.6亿元。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化结算,预计2020年减少用户成本1.3亿元。
4.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完成情况:移动宜春分公司下发了《关于落实企业互联网专线和企业宽带降费工作要求的通知》,针对存量用户开展阶段性免费提速,针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旅游、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中小企业减免1-3个月的互联网专线费用,针对重点智能制造企业给予3个月互联网专线费用减免,针对家庭宽带实行相关套餐资费的免费政策。截止11月,宜春移动互联网专线、企业宽带较2019年降幅22%。联通宜春分公司针对扶贫对象单独出台包含宽带的专项扶贫低费用通信产品,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和制造企业,企业专线平均带宽单价由19464元/G,降为13801元/G,降幅20.1%,针对居民家庭宽带月消费从2019年的26.9元下降至当前的21.1元,降幅21.6%。
5.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并予政策支持。
完成情况:积极落实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含标准厂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共计减免租金5064.7万元,涉及4547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强对租金减免资料审核管理,在确保企业规范有序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租赁收益的流失。
6.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
完成情况:印发实施了《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对181个涉企行政事业收费单位和经营性收费单位下发了《2020年涉企收费自查情况表》,督促各相关涉企收费单位对照国家收费政策,对本单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自查。同时聚焦社会和12345服务热线反映集中的行业和领域,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及时组织重点检查组,进驻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332家,涉嫌乱收费行为40件,涉嫌违规金额205.09万元,已处理乱收费行为40件,没收违规收费金额99.88万元,罚款6.51万元;对未落实国家减费政策的收费金额全部实行清退,清退总额142.68万元。
7.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精准性。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促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打击恶意逃废债。
完成情况:持续推动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贷款,2020年我市作为全省仅有的2个设区市之一,成功入选国家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获得中央财政4000万元奖励资金。民营企业贷款余额531.39亿元,较年初增加67.47亿元,增速14.54%。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42.53亿元,较年初增加93.35亿元,增速26.73%;贷款户数8.77万户,较年初增加1.59万户。抢抓金融惠企政策窗口期,引导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向63户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12.33亿元,获贷企业户数、金额分别占全省15.48%和13.27%,加权平均利率为2.8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个基点。加大首贷户支持力度,全市新增首贷户6019户。对暂时受困企业主体贷款本息“应延尽延”,为7342户中小微企业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105.32亿元,为666户中小微企业办理临时性延期付息2695.88万元。全市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23%,较LPR改革前(2019年7月末)下降72个基点,累计为企业节省了2.44亿元的利息。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33个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企业失信信息录入公示系统,截至11月底,全市335家各级行政部门在公示系统累计公示涉企信息17.72万多条。同时,对失信企业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银行信贷等方面加以限制,实行全方位惩戒。
8.今年高校毕业生达874万人,要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高校和属地政府都要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聘。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资助以训稳岗拓岗,加强面向市场的技能培训,鼓励以工代训,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
完成情况:依托全市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各项重点群体提供不断线就业创业服务。截至11月底,全市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72场,发布岗位需求14.5万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7571人,其中退役士兵631人,残疾人486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组织1180名失业参加青年见习,设置党建宣传信息员岗位1000个、公共服务专岗172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8人、中小学教师4100人、“三支一扶”225人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通过先行摸排和现场核查,一一筛选确定摊点安置区域10个,共可规范安置摊位462个,优先安置残疾人、下岗工人等生活困难群众摆摊设点。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召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会、工作专班会,强化就业培训力度。截至目前,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13.4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3.9%,开展以工代训补贴人数64930人,惠及企业867家,拨付以工代训资金7286.18万元。
9.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
完成情况:全市3所高职院校积极开展扩招招生录取工作,共有1255人报名(宜春职业技术学院180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70人,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905人),实际招生1010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176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21人,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713人)。
三、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20项)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调整措施、简化手续,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
完成情况:针对工业企业,依托宜春市智慧工业平台第一时间开发了复工复产调度系统,在全省率先出台企业(工地)复工指南,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日调度全市工业用电情况,并通过系统实时掌握疫期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所需防疫物资需求情况及复工复产人员健康信息和产能恢复信息,及时汇总、梳理、协调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在全省率先实现“3个100%”,即:规上企业复工率100%、规上企业人员到岗率100%、续建项目复工率100%。针对外贸企业,组织企业帮扶工作小组,协调解决企业人员无法到岗、防护物资紧缺、流动资金贷款、出口货物滞留等困难问题,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工稳岗,开通宜春-宁波铁海联运班列,向企业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境外管控措施、涉外部门便利举措、国际货运、国际贸易纠纷的法律处置等信息。针对文旅企业,暂退旅行社质保金432万元,兑现旅游品牌创建奖励228万元,指导帮助重点文旅企业获得税费、社保、房租等减免费用1238万元。
2.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完成情况: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网服务能力,宜春市政务服务网已接入38个部门的1468项事项,市本级所有部门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信息查询、咨询、投诉、建议,其中1395项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95%。打造智能的“赣服通”移动平台,加快上线特色服务,新接入就业服务、房屋租赁自助办理等一大批民生服务事项,市县两级分厅已接入服务1980项,其中市级478项。畅通“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监网上大厅”、“赣企开办e窗通”app和“赣服通”等多种申报渠道,实现内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企业变更、企业简易注销企业登记全程无纸化、电子化。
3.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
完成情况:修订了《宜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制,由申请人自主申报、自行承诺、自担责任,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发展,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
4.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完成情况: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27条政策措施,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截至11月底,全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12户、列全省第一,总数达1812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85家、列全省第一,其中:国家、省级“小巨人”企业分别11家和20家,国家、省级单项冠军企业2家和7家。
5.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完成情况: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了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提供了有效载体。加强社会信用公共信息收集共享,截至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归集65个部门117项数据目录7537万条数据,涉及企业法人99万个、个体工商户140万个,自然人636万人。开展了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对一批失信人员进行联合惩治。引进了第三方信用综合服务机构提供信用服务。完善“一单两库”和抽查计划,做到市场主体抽查内容、工作流程、抽取方法、检查方式、结果公示“五个统一”,针对企业信用的不同分类状况,在抽查标准、大数据监测、专项整治、联动监管上实施差别化监管,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6.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
完成情况:宜春辖内农商行、村镇银行等法人银行机构资本充足率均达到监管要求,补充资本的紧迫性不强。相关监管部门将持续监测辖内法人银行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等指标情况,如有需要将及时督促引导机构指定资本补充计划。由市金融办、银保监部门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指导培训,不断提升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
7.强化保险保障功能。
完成情况:持续推动辖内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持续增长,更好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截至2020年11月末,辖内保险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85381.63万元,全省排名第三,与去年同期持平;同比增速为6.79%。其中,财险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78952.89万元,同比增速10.03%;人身险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06428.74万元,同比增速为4.86%。累计赔付金额为30.78亿元,赔付总额位于全省第四。
8.赋予市级政府建设用地更大自主权。
完成情况:目前,国务院授权的有关农用地转用审批权及自然资源部下放的相应用地预审权仅在省级人民政府,未赋予市级政府更多权限。
9.促进人才流动,培育技术和数据市场,激活各类要素潜能。
完成情况:积极开展各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截至11月底,全市已正式签约211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1人,硕士研究生348人,本科生1729人,副高职称以上人才27人,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8人;到岗工作高层次人才共计2097人。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流动,大力开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建成了全省第一个线上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全省首个网上科创平台,通过“互联网+要素配置”的有机结合,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推动科技资源与企业需求实现有效对接。
10.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
完成情况: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起草并出台了《宜春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出台了《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按照“1+N”国有企业架构,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出台《宜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成立了市发投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完善了企业决策机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了宜春发投远大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和宜春市发投科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我市驻宜央企剥离办社会工作全面完成,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国有资产资金和债务管理若干规定》等“10+1”制度和《关于加强市级(含三区)政府债务和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若干措施》,对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自营性项目实行计划管理,2021年度自营性投资项目共计43个,投资总额22.5993亿元。
11.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完成情况:大力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印发实施《关于开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不设置任何前置审批条件,直接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和办理,实现“零跑腿”,做到即来即办。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选派营商专员,坚持每个月到企业走访联系,及时为企业解决各类问题,比如,为企业解决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15个,为企业挽回金额近2亿元,有力促进了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12.限期清偿政府机构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
完成情况:截至10月底,全市清偿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29788.27万元,实现100%偿还到位。
13.大幅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完成情况: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融资需求进行普查梳理,摸排有融资需求企业数786户,需求金额116.18亿元,已落实授信85.76亿元。11月末,制造业贷款余额264.82亿元,较年初增加20.74亿元,增速8.5%,扭转近两年来持续负增长局面。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推动市县两级政府为企业购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综合保险,为7个县市区92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近3亿元的风险保障。
14.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智能制造,培育新兴产业集群。
完成情况:出台了《关于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的工作方案》《宜春市工业强基八大专项行动方案》《宜春市智能制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推进产业全链优化、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鼓励企业远程协同办公等云服务,促进企业复产复工。深化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目前全市共有18个项目列入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两化融合贯标企业达88户、列全省第一。今年推动2户企业列入全省首批“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高安安排7亿资金支持建陶产业智能化生产线改造,效率提高20%。
15.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完成情况:积极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荐宜春寺库跨境电商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高安物流云谷项目等4个服务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申报奖补。加强品牌建设,万载电子商务产业园被评为2019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江西行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五谷村酒业有限公司被评为2019年服务业龙头企业;高安汽车商贸物流产业园被推荐申报国家示范物流园区项目。组织落实物流高质量发展“六化”行动,目前全市已建成快递末端网点439个,覆盖所有机关、学校、大中型小区和乡镇。统筹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成立了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宜春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实施数字经济“八大行动”,重点建设“一区三园”。我市宜阳新区被省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领导小组批复认定为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基地。
16.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发展社会研发机构,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民生科技。深化国际科技合作。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畅通创新链,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
完成情况:设立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4倍以上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今年,宜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项330万元、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项65万元,获批省新型研发机构2个、省技术创新中心1个,济民可信(高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煤制清洁燃气制备成套技术与工业化装备开发”项目获批省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科技开放建设技术转移体系的实施意见》,举办了2020江西宜春产业技术对接会,来自中科院、北科大、浙大、武大等20多家国家级科研机构和高校的180余位知名专家汇聚宜春,与当地百余家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对接,加强了开放合作,促进技术转移、加速成果转化。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管理科学课题“揭榜挂帅”机制,启动实施2020年管理科学课题“揭榜挂帅”课题5个。
1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完成情况: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专利申请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截至10月,我市专利申请量为7414件,同比增长23.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739件,同比增长8%;专利授权量为5838件,同比增长40.9%,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70件,同比增长18.1%。我市倍特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恒压电池”和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超粗硬质合金的制备方法和系统”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制定下发了《宜春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向金融部门推送53家有质押融资需求的企业,7家企业获得专利质押融资,质押融资金额1.675亿元。
18.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
完成情况:全市当年发放小额贷款总额29.1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比率178%,同比增长23.2%,全省领先。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21.77亿元,扶持小微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贷款7.42亿元。组织第四届“中国创翼”选拔赛暨宜春“双创”大赛,培养推荐的8个项目均晋级省级赛并获奖,2个项目代表江西进入全国赛,分别荣获三等奖和“创业之星”称号。
19.增加创业担保贷款。
完成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创业担保贷款各项政策,扎实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大力促进创业就业,截止11月底,全市当年发放小额贷款总额29.1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比率178%,同比增长23.2%。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21.77亿元,扶持小微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贷款7.42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20299人次,扶持小微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253家,带动就业68698人次,到期贷款回收率保持99.98%。
20.深化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更大激发社会创造力。
完成情况:制定出台了《宜春市2020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点》,对提升创新能力、推进创业孵化、激发双创活力、加大政策支持、营造双创氛围等方面提出24项年度重点工作,继续推动构建双创工作良好生态。积极创建双创示范基地,全年新增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5家省级创新创业类示范基地。着力推动发展平台经济,征集推荐江西好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社会服务领域企业申报参与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与各大平台公司的需求对接,借助阿里、京东等平台公司,带动我市中小企业协同双创。引导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造力,仁和、工埠机械、金虎、大观楼等4家宜春企业成功入展“云上2020年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
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21项)
1.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
完成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下发的一系列放开投资市场、激发社会资本活力的政策文件,积极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和社会足球场推进行动专项试点,鼓励扩大民间资本和企业投资,进一步拉动就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有利于就业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旅游休闲等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全面兑现援企减负政策,着力稳岗扩岗,增强企业吸纳就业活力。今年1-11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6531.73万元,其中困难企业稳岗返还2819.7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2亿元。
2.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促进汽车消费。
完成情况: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地摊经济、互联网经济等多种业态,印发实施了《宜春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工作要点》,共梳理8大服务行业40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服务业复苏。出台《第一足球网印发关于全市促进商贸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全市发放电子餐饮消费券1200万元,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开展餐饮消费。鼓励餐饮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促销线下配送的销售模式,并对销售额排名前十的线上餐饮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出台《宜春市促进旅游消费奖励办法》,全市发行1000万元文旅消费券。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要求,严格兑现汽车消费各项优惠措施,出台新车消费补贴办法,举办了三场汽车展销会。
3.大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完成情况:在去年改造临时停车场15处、新增停车泊位2800余个的基础上,今年新建扩建临时停车场3个,目前,已完成130处人行道泊位施划,累计新增停车位4364个,非机动车停放带8698米。印发了《宜春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划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持续推进窨井盖、人行道提升改造和公共停车泊位施划,累计完成窨井盖改造4400余处,人行道改造4.5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市民出行条件。
4.发展养老、托幼服务。发展大健康产业。
完成情况:投入资金62亿元,通过购置、租赁等方式,有效利用城乡各类房产资源,建成城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204个、1440个,覆盖率达42.8%、61.5%。持续推进农村“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标准化建设,新建成站点341个,总数达到1610个,覆盖68.7%建制村,服务约2.4万余老人。樟树市福利院和乐龄中心建设被选为全国农村养老推进会现场参观点,我市“党建+乐龄中心”建设模式在全省第24次民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设。医养结合事业蓬勃发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256家养老机构签定了医养合作协议,实现养老机构巡诊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和产业优势,建立健全医药大健康产业链链长制,协调推进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生态+大健康”产业、幸福产业等重点工作,加快培育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养老、文化旅游、中药现代化的新业态,不断提升我市大健康产业在全国全省的影响力。
5.改造提升步行街。
完成情况:已申报宜春润达商业步行街、温汤镇古井泉街、金悦广场、樟树三皇宫4条商业街区为江西省商业街区升级改造项目,成功承办全省商业街区升级工作培训会。
6.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
完成情况:制定下发了《宜春市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快递进村”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全市行政村快递服务全覆盖,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固定的快递服务场所,打通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
7.要多措并举扩消费,适应群众多元化需求。
完成情况:深入实施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出台了《关于全市促进商贸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统筹34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发放电子消费券,提振群众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目前已发放电子消费券2100万元。全面策划启动了“百企千店‘五’动全城”、“消费促进月暨感恩师情·宴会春城”、“旅游迎宾宴品尝评比”等各类特色促消费活动近500场,参与商家和企业近万家,市场人流客流大幅度提高。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出台了《关于支持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先后组织“夜间美食嘉年华”、“多彩夜间经济消费盛典”、“真牛好鸭”美食文化节、夜间彩虹电音节、赣皖艺术文化交流节等活动150余场,吸引万余户商家和大批市民积极参与。成立全市直播电商协会,引导各地特色农副产品、手工制品、扶贫产品同抖音、快手、淘宝等知名平台企业开展线上合作,启动“520我爱农”宜春市首届电商直播网购节,组织第一书记电商平台参加国家商务部组织的双品网购节,通过腾讯、抖音视频两大主流平台推广,成功举办的“华中建陶精品荟”云展会等活动。结合棚改工作,高标准规划、设计、推进高品位特色商业街的建设,打造商旅文融合示范区,培育新型消费商圈。
8.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
完成情况:抢抓政策窗口期,积极申报发行3个批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共108个项目,发行债券额度132.08亿元。同时,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4.29亿元,用于支持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多个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9.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完成情况:大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宜春市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智能制造、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融合基础设施,加快技术和产业创新平台等创新基础设施布局,加速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研究以及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推进5G基站建设,出台《宜春市加快推动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在全省率先落实第一批5G基站用电补贴24.35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建成5G基站2026个,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和重点产业园区5G网络覆盖。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建设25处1491根充电桩,向省预申报补贴资金3560余万元。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对新能源汽车给予系列奖补支持。
10.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
完成情况:精心策划筛选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加大跑项争资力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今年获无偿资金11.48亿元,排水防涝设施专项获无偿资金6559万元,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项目获得上级无偿资金2.69亿元,为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县城城镇化补短板,19个县城补短板强弱项项目通过省发改委审核,总投资58.48亿元,总申贷36.3亿元。奉新县列入国家发改委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
11.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家养老、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
完成情况: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改造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考核方案等,确保改造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照“一清、七改”“六完善”“五提升”的改造标准,将老旧小区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等三类进行改造,现已完工33个小区、7359户、80.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1亿元;已开工188个小区、3.8万户、422万平方米。引导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巩固小区改造成果。
12.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建设资本金1000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
完成情况:全力加速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项目四个,加快一批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获2020年中央预算内和省基建补助资金0.98亿元,支持项目7个。先后四次上报政府专项债券重大项目43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188.33亿元。立足宜春水利发展实际,谋划布局“十四五”期间实施的重大水利项目,争取玉华山水库、鹅婆岭水库、江源水库等项目纳入相关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共争取16个项目获得2020年中央预算内、省基建投资资金支持40205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印发实施了《宜春市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方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各项涉企政策制定。
13.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带动作用,培育产业、增加就业。
完成情况:制定出台了《宜春市贯彻落实<关于支持赣西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涉及我市经济转型加快发展的34个事项进行细化明确,加快协调推进。全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宜春“生态+大健康”产业模式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向国家进行推荐,并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及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制定出台了《宜春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政策文件,宜阳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数据)试验基地被评为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基地。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各2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加快形成。
14.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便民、无障碍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
完成情况:制定了《宜春市房地产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草拟了《关于促进宜春市房地产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确定了2020年新建商品住房稳控目标和相关举措,推动房地产建筑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宜市建字〔2020〕21号)、《关于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春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宜市建字〔2020〕31号),提高企业入市门槛,强化信息公示内容,创新预售资金管理方式,从源头上加强房地产市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信用等级评定,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品牌意识,中心城区评定2019年信用等级诚信企业4家,等级良好企业90家,等级一般企业12家,等级为失信企业的13家,等级为严重失信企业2家。
15.继续推动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完成情况:积极对接区域发展战略,用好袁州、樟树中央苏区政策,为宜阳新区智慧经济特色小镇云数据中心项目争取到苏区振兴发展重大平台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用好铜鼓、万载比照西部政策县政策,为两县分别争取省以工代赈资金40万元、25万元,积极为铜鼓县修河上游流域生态治理工程申报2021年中央资金。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上报《宜春与广东战略合作情况》《宜春市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情况报告》。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协调推进30项重点任务和134项目标任务落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等任务,进一步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加快94个省长江经济带“举一反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进程,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销号问题“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16.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深化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强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成情况:重点加大对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的要求,严格按照《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绿黄红牌监管办法(试行)》进行扬尘大检查。制定印发了中心城区及周边19个街道(乡镇)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利用街道(乡镇)气站数据实施考核排名,兑现奖罚资金278.74万元。进一步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已建成15个污水处理厂,全市累计建成城镇污水管网1186公里,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累计投入2.5亿元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08套,配套污水收集管网648.512公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已完工678座,超任务数90座。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市中心城区51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线路已常态化运行,惠及到13个街道(乡镇)、105个社区(村)、886个居民小区、22.23万户居民、445个公共机构,覆盖人口约62万,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模式基本成型,覆盖全市乡镇187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3%,垃圾治理的行政村占比为95.85%。
17.加快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完成情况: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出具了一致通过验收的意见,并在市政府官网公示,验收材料已经报送省工信厅,等待批准销号。
18.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完成情况: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制定了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开展了产业情况的调查摸底、情况调度、现场指导、会议部署等工作。全市现有节能环保企业共计135家,其中高效节能装备6家、高效节能产品12家、环保装备及产品制造5家、节能环保服务2家、资源循环利用企业110家,2020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预计为550亿元、35亿元。
19.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完成情况:加强重点区域巡护监测和监管,出动巡查执法人员31.56万人次,累计巡护野生动物分布区域18万公里,检查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场所近2万个(次),农贸市场、商超等线下经营场所29.25万个(次),线上监测电子商务经营者1.06万个(次),严禁捕杀、售卖、宰杀活禽及野生动物行为,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149起,收缴野生动物976只(头)。加速消化在养存量,对全市163家受禁食影响的野生动物养殖户,采取科学放归、转型调整、无害化处理等方式进行科学处置,共安排扶持资金5700余万元。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节日发放野生动物科普宣传单、倡议书2.2万余份,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了“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的特殊网课,提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抵制野生动物交易的自觉性。通过与饿了么、美团、金利达药品交易网等25家电商平台签订承诺书的方式,积极引导我市网络交易平台、订餐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及自建网站下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相关信息。
20.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完成情况:中央深改委会议2020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待江西省制定相关具体《规划》后贯彻落实。
21.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石油、天然气、电力产供销体系,提升能源储备能力。
完成情况:大力推进能源项目建设,推动上高电厂、奉新抽水蓄能电站、靖安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丰城电厂三期、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大唐100兆瓦光伏发电、丰顶山一期47.5兆瓦、靖安九犁50兆瓦风电、宜春京煤热电联产、万载铂瑞能源热电联产等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天然气管道工程万载支线项目已开工,计划于2021年8月建成通气。加强电力线路设施建设,2020年总计建设30个项目、总投资12.76亿元,共建设改造3座220kV变电站,12座110kV变电站,3座35KV变电站,其他工程12项,完成20个农村电网建设项目。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价格收费监管,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支持性两部制电价等政策。完成了国六车用汽柴油的置换工作,所有加油站均销售国六车用汽柴油。
五、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4项)
1.加大剩余贫困县和贫困村攻坚力度,对外出务工劳动力,要在就业地稳岗就业。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强化对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搞好脱贫攻坚普查。继续执行对摘帽县的主要扶持政策。接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
完成情况:通过上门动员、集中招聘、就近吸纳等途径,促进7.67万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占去年外出务工人数112.24%。出台促进扶贫车间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市250个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2448人,增设扶贫专岗,吸纳15159名贫困劳动力上岗就业。强化产业技术帮扶,通过提高生产奖补标准,稳定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帮助产业扶贫项目对接涉农金融机构等方式,全力保障扶贫龙头企业复工复产,4440个扶贫经营主体、217个扶贫龙头企业100%复工复产。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六进”活动,运用“供销e家”“邮乐购”等平台,开展“百县千品”消费扶贫行动,先后组织开展“首届电商扶贫直播网购节”“首届‘双扶双进’购物节”“扶贫优品进万家”等多场线上线下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认定扶贫产品1633个,销售扶贫产品10.09亿元,消费扶贫江西馆直连直报金额和线下直连直报覆盖率均位列全省前列。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五大专项整改行动,搬迁旧房拆除、安置点社区管理、空置房处置已全部到位,全市搬迁贫困劳动力已有5574人实现就业。继续提高兜底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5元,对未脱贫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298户514人。从脱贫成效专项调查的数据汇总和结果分析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群众认可度高,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所有贫困户全部认为“建档立卡以来总体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满意度达100%,体现了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
2.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提高复种指数,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增加产粮大县奖励,大力防治重大病虫害。支持大豆等油料生产。惩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培育推广优良品种。完善农机补贴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加强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恢复生猪生产,发展畜禽水产养殖。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完成情况:完成粮食播种面积951.82万亩,超省定任务36.42万亩,其中早稻368.81万亩,超省定任务7.31万亩。全市共有专业防治组织415个,拥有各类现代大型植保施药器械826台套,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998万亩次,覆盖率4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654万亩次,同比增长4.1%。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面施工。推进了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确保了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贡献率稳定在45%以上。完成国家购机补贴资金13360.859万元,带动农户投入购买资金60140.02万元,受益农户9341户,增加农机总动力25.39万千瓦,补贴各类机具11485台。开展了农机具报废补贴,共有478户农户报废了570台、补贴资金486.85万元。全市基本消除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已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自然村2.25万个、完成2.09万个,分别占比99%、90%,退出宅基地17.42万宗、1249万平方米,稳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创新推出“地押云贷”产品,土地经营权流转308.7万亩、流转率49.2%。切实抓好了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持续推进了生猪复产增养,三季度生猪存栏240.1万头、出栏225.5万头,能繁母猪存栏26.4万头,产能有望恢复至2017年水平。大力推进水产品生产,2020年全市水产品总量预测35.78万吨,同比增幅1.70%,特种水产品产量12.19万吨,同比增幅3.56%。形成高安、袁州2个蔬菜优势产区和上高、万载、樟树、丰城、昌铜高速沿线5个特色蔬菜产区,全市设施蔬菜基地面积达15.5万亩,宜春东升、万载恒晖进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
3.支持农民就近就业创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以工代赈规模,让返乡农民工能打工、有收入。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加强农户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政策。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完成情况:全年培训农民3159人,全市产业化龙头企业达428家(其中:市级314家、省级108家、国家级6家),农民合作社10368家(其中:市级示范社514家、省级158家、国家级46家),家庭农场2762家(其中:市级示范农场171家、省级107家),社会化服务组织6757家。合理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设施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企业,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乡村产业。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达到2193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00%,其中5—10万元的1330个、10—30万元的726个、30—50万元的67个、50万元以上的70个。
4.增加专项债券投入,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完成情况:在全省率先编制《宜春市镇(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完成26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5.8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2%,长效管护行政村覆盖率达100%,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顺利通过国务院检查。建成秀美乡村建设点5239个,靖安、铜鼓为全省第一批美丽宜居示范县,樟树、高安、上高、宜丰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县。农业污染防治稳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1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实施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8.293万亩,完成严格管控面积0.999万亩。
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7项)
1.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完成情况:针对疫情影响全球线下展会停滞的情况,积极组织和引导企业通过线上方式和线上平台拓市场、抢订单,前10月份,先后组织35家企业参加127届广交会线上展、34家企业参加128届广交会线上展、5家企业参加第30届华交会线上展、3家企业参加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线上展、30家企业参加江西品牌商品出口网上交易会、52家企业入驻江西数字外贸平台。组织企业申报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保支持项目,出台市级资金细则,补充出口信保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出口转内销工作,组织40家企业参加全省名优产品出口转内销双线对接大会,帮助企业通过线下对接洽谈和线上直播带货等方式开拓国内市场,累计线上成交80.87万元,线下成交90.38万元,意向成交571.01万元,现场共对接采购商179家次。
2.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国际货运能力。
完成情况: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推广开拓市场,组织企业申报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的阿里巴巴国际站支持项目,同时做好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前期筹备工作。
3.推进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完成情况:宜春不属于试点城市。
4.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完成情况: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导更多外资投向文旅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高档宾招、房地产等行业领域。袁州区城商综合体项目——旭宝置业今年已现汇进资1800万美元。
5.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完成情况: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权限在商务部。
6.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在中西部地区增设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增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完成情况: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五大类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中均提出支持申报建设宜春综合保税区。
7.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开展互惠互利合作。引导对外投资健康发展。
完成情况: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帮助“走出去”企业进行备案工作,今年1-11月,实现对外直接投资1100.25万美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占94%。新备案项目3个,其中宜丰万国矿业投资7000万美元建设所罗门群岛金岭金矿项目,是我市至今最大的对外投资项目。积极对接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与进出口银行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织企业与银行面对面商谈,现有4家企业已与进出口银行签约,授信额度达9亿元。
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19项)
1.坚持生命至上,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完成情况: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防控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与工作制度,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应急机制,加大督导培训力度,以流感、不明原因肺炎、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加强监测和信息报告管理,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目前,市疾控中心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检验项目达到411项,全市共建立国家级传染病监测点3个和省级监测点6个。今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25起,相关信息报告率均达100%。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95%。全市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2.用好抗疫特别国债,加大疫苗、药物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增加移动实验室,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强化基层卫生防疫。加快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大幅提升防控能力,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坚决守护人民健康。
完成情况: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疫情防控短板和问题,抓紧补短板、强能力,健全分析研判、预警监测、快速处置“三项机制”,提升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实战应急“四个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国家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统筹谋划一批强基础、补短板、管长远的高质量项目,全面提升我市应对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能力。成立了健康宜春行动推进工作委员会,开展了18个专项行动,健康城市试点工作42项指标综合评价排名全省第一,获全国通报表扬。城乡卫生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新增国家卫生县城1个,国家卫生乡镇11个,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89.61万户,普及率达到91.72%,顺利通过国务院考核验收。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实现乡镇全覆盖,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人才强卫”战略,大力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对190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进行培训,开展乡村医生线上培训工作,3702名乡村医生线上考试合格。大力推进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今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健康教育讲座340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226次,发放各类健康教育传播材料20余万份。
3.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开展门诊费用跨市直接结算试点。
完成情况:我市与省内其它地市之间均已开通了跨市直接结算,57所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了门诊费跨市直接结算,可接收省内外地人员来宜直接刷卡。今年1-11月,我市异地就医在外跨市直接结算门诊36417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15万元,市内异地门诊直接计算呈逐年增长趋势。
4.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给予扶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城乡社区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完成情况:深入落实“三确保一补贴一倾斜(不准)”政策,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增加财政补助、贷款贴息、降低医院建设资金成本和实施“交钥匙”工程等方式创新补偿机制。从全市医保基金中预付了4385万元至医疗机构,支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在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和专科联盟,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有序转诊,指导丰城市、万载县开展县城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依托市人民医院远程医学中心打造全市协作网,覆盖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和90余家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实行住院一站式和预约诊疗服务,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部实现统一办理入、出院结算,三级、二级医院的平均预约诊疗率分别达到35%和19%,随访率在90%以上。在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医院良性运行、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节省的空间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完成10个医疗服务项目的调价工作。
5.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7家中医院二甲评审,宜春市中医院通过三甲复评。加快市本级“治未病”中心、中医老年康养中心项目建设,设立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4个,新增国家级、省级中医馆项目30个,中医馆建设实现全域覆盖,高安市中医院“热敏灸区域治疗中心”、温汤“热敏灸小镇”成为全省新亮点。持续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重点加强骨伤、治未病、中风病等中医药优势专科(专病)培育和医技科室建设,今年新增省级重点临床专科1个、省级基层特色专科4个、省级专病(科)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1个,宜春市中医院获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6.严格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安全。
完成情况: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印发实施了《宜春市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开展“你点我查”和第三届食品安全工作“金秋公众行”活动,严格落实食品生产、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逐步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员规范管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抽检食品(含保健食品)2085批次,合格率93%。推进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履职打卡试点工作,积极开展疫苗专项检查,现场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家次、疫苗接种单位23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加强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对全市无菌和植入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以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检查零售药店1.77万家次,医疗机构3175家次,完成药品检验620批次,合格率98.55%。
7.有序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和中高考工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帮助民办幼儿园纾困。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中西部高校发展。扩大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规模。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稳定教育投入,优化投入结构,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
完成情况:有序组织中高考工作,在考点高标准配足配齐疫情防控的人员和物资,今年整体平稳有序,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成立市、县两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完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程序,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2618人,组织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对957名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点对点送教上门服务。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135所,完成任务数的123.85%,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园和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村级公办园实现全覆盖,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9.18%,三年毛入园率92.47%,全部超过国家和省定目标。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春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提出“1+1+N”总体方案,即一张教育教学城域网、一个“智慧教育”基础平台、N个“智慧教育”应用。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教育教学城域网建设并接入省教域网,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率100%,优质资源“班班通”比例95.22%,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比例99.38%。
8.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提高中央调剂比例。
完成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策要求,全市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并于7月26日前全部发放到位。2020年元月起,我省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全省级统收统支。从2020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基本养老保险提标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市共有64.58万城乡居民享受。
9.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政策。做好因公殉职人员抚恤。
完成情况: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全年为32673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31042万元。全额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年为4294名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6715万元。落实“一站式”医疗补助,发放补助资金260万元。落实涉核退役人员相关待遇。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因公殉职人员抚恤。
10.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
完成情况: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的作用,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和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做到了应发尽发。截至11月底,全市为2844名失业人员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824.19万元,为4369名从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1584.9万元。
11.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都要实施救助。要切实保障所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民生也必将助力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敢创业。
完成情况:落实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持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720元、48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达到450元、325元,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936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625元。坚持应保尽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截至11月底,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0.55万人、累计支出低保金8.04亿元;今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488户16374人。强化临时救助功能,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1-11月份,救助受疫情影响和因突发性、紧迫性问题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2.1万人次,发放救助款物1992.87万元。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临时物价补贴8942.16万元。
12.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加强公共文化服务。
完成情况:出台《宜春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举措》和《宜春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市三级文物鉴定工作,编印出版《宜春文物考古发现》,传承保护文化遗产。大力推进非遗进景区活动,明月千古情景区创建宜春市非遗文创体验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累计建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09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698个,新建提升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13.倡导全民健身。
完成情况: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居家健身工作,组织推送居家健身方法,积极参加全省居家健身网络大赛,助力全面战胜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功举办宜春市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认真组织第十二个全国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稳步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场地需求。
14.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社区管理新做法、新模式。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点创建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启动“城乡社区民政服务元素融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工作,开展“城乡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推荐,逐步健全社区基本民生保障功能、基层社区治理功能和基本社区服务功能,推动服务型、参与型、互动型社区建设。
15.完善信访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完成情况: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视情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关系、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开通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对因疫情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情返贫群众,可免予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军营”“送法进社区”等系列品牌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在全国率先成立宜春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社,组建专属律师服务团,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
16.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完成情况: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高位推动部署,强化要素保障,认真做好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目前圆满完成了普查摸底、短表和长表登记、清查登记、比对复查等各项工作,正在开展长表的行职业编码以及审核改错工作。下一步,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做好后期的数据处理、汇总及发布,对相关资料进行开发利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17.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完成情况:开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敏感时期国保重点人员管控,做到零差错、零失控、零发声。不断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斗争,深入推进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3334处,超额完成建设任务。主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打击处理散布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稳定风险大排查,充实涉稳重点人基础库,完善预警模型和协查机制,全力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城市创建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试点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有序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和改进内保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建设,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开展行业安全评估工作,现场整改安全隐患、整治乱点。
18.加强洪涝、火灾、地震等灾害防御,做好气象服务,提高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完成情况:
洪涝灾害防御方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市长担任总指挥,组建防汛队伍272支,落实2134名小型水库和1549名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员。加强防汛会商部署,今年13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汛情会商,下发紧急通知30次。加强防汛应急处置,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确保了洪涝灾害中无人伤亡、无水库垮坝、无堤防决口。支援鄱阳湖区抗洪抢险,抽调59名公安干警和74名消防指战员驰援九江,向鄱阳县捐款200万元,调派大型排涝泵车1台支援永修县。
森林防火方面: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对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各类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治理。加强值班值守,加强督促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启用“防火码”和“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管控。今年全市森林防灭火实现无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重点区域不发火,重要设施不受损的目标。
地质灾害防御方面:全面排查市、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4324个,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工作明白卡”6332份。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时转移受地灾威胁群众,实现突发地质灾害成功避让3起,避免人员伤亡3户11人。
气象服务方面:主动及时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决策服务材料,今年报送呈阅件等200余期。全年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500余次,制作天气预报影视节目300多期,召开5次天气预测新闻发布会,为1200万余人次提供了预警服务。
应急救援保障方面:投入1.3亿元建设市应急指挥中心和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全力打造建设“智慧应急”。加大市县防汛和森林防火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及时修订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积极推进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我市万载县专业森林防火大队荣获第五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市荣获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大比武竞赛团体第一名、全省森林防灭火综合演练第一名。
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建立了“市-县-乡-村”灾害信息员队伍,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点专人负责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和发放,以及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全力降低自然灾害损失。今年全市因灾造成109.7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1.79万公顷,重损及倒塌房屋413间,直接经济损失11.49余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0.2%、29.3%、63.3%、56.3%。
安全生产方面:高位部署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市共辨识管控安全风险点5.83万处,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94万余条。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6起、死亡79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1.05%,死亡人数上升31.67%,今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9.编制好“十四五”规划。
完成情况:精心精细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规划编制,开展了“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的研究论证工作,科学设置目标指标,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水平,约束性指标完成省里下达任务。同时,初步确立了三个“勇争先”、五个“宜春样板”的发展重点,并围绕“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定位细化了任务举措。12月29日,审议通过《中共宜春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目前,纲要正在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