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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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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深圳办事处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深圳办事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深圳办事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我市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党政间重要政务、经济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服务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特别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联系、引进、落地、跟踪等各项工作。服务我市招才引智工作,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宜春籍青苗学子的联系、引进和服务等各项工作。做好信息调研、传递和交互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调研,对重要信息形成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信息依据;讲好宜春故事,经常性输出宜春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增进粤港澳大湾区政商对宜春的了解。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异地宜春商会工作,支持商会会员搞好企业发展,活跃当地经济;联络乡贤、连结乡情,激发在湾区宜春籍人士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做好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为湾区宜春籍流动党员提供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本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78.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6.95万元,较2021增加24.11万元,增长187.72%;本年收入合计141.11万元,较2021减少8.88万元,下降5.92%,主要原因是:联合招商引资项目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0.91万元,占99.8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万元,占0.1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78.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8.06万元,较2021年增加52.18万元,增长41.45%,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开展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减少36.95万元,下降369.50%,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开展经费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2.81万元,占52.12%;项目支出85.25万元,占47.8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73万元,决算数为14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1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95万元,决算数为8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2%,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开展经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4万元,决算数为1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开展经费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4万元,决算数为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4.21万元,较2021年增加24.27万元,增长4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9万元,较2021年减少0.22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日常费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1万元,较2021年增加1.62万元,增长58.06%,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奖励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09万元,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52%,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5万元,增长9.0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出国。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出国

(二)公务接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09万元,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52%,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5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底接待费用在2022年年初报销。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0批,累计接待4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招商引资商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没有购置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公车平台统一管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公车平台统一管理,驻外办车辆属于分散停放,单位自行管理,因工作需要车辆挂深圳牌照。由于外省牌照无法过户到市级公车平台,所以车辆列入单位的固定资产,费用凭证在本单位“其他交通费用”中列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公车平台统一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降低4.9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日常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接送来访客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招商引资费用”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执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我办自评得分为95分,属于“优”。

组织宜春市人民政府深圳办事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22年,通过财政预算执行,保障我办人员及单位的正常办公支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我办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较好,较好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我办自评得分为96分,属于“优”的档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件1

2022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附件1),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2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招商引资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万元,执行数为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发挥我市驻深招才引智工作站作用,圆满完成市内各类各级人员来深公务活动的保障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指标的分析不够全面。主要原因是对财务预算的绩效管理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学习,加大对绩效项目的管理力度,实施进度跟踪,合理支出预算资金。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附件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办2022年一级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驻联络相关事务。二级项目1个,其中:招商引资项目资金8.1万元;项目资金总额为8.1万元,主要是接待内各级各类人员在的公务活动、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驻地开展公务活动提供咨询和服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宜春籍在务工人员的维权服务工作,确保在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对外宣传推介宜春,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指导驻地宜春商会工作,为促进际间的经贸、旅游、科教等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

2、积极配合处理我市群众到驻地的各类上访和信访,做好驻地宜春籍企业家、创业人员以及宜春外出务工人员的维权服务工作。

3、按有关规定做好内各级各类人员到驻地的接待服务,为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驻地开展公务活动提供咨询及服务。

4、加强调查研究,为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相关建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评价原则和方法

项目评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由我办绩效评价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我办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项目绩效目标。

2、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根据下发的有关要求,我办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并按照主要领导指示意见,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3、资料收集及审核,全面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文件、会计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

4、听取项目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评价项目管理情况。

5、按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统计得分,形成最终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情况

2022年度招商引资费用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95分。其中:

1、资金执行率达到100%,得分10分。

2、产出指标得分45分。

3、效益指标得分30分。

4、满意度得分10分。

(二)评价结论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推动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切实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做好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

三是务求实效,抓好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对绩效评价指标的分析不够全面,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 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离退休: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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