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我市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党政间重要政务、经济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服务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特别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联系、引进、落地、跟踪等各项工作。服务我市招才引智工作,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宜春籍青苗学子的联系、引进和服务等各项工作。做好信息调研、传递和交互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调研,对重要信息形成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信息依据;讲好宜春故事,经常性的输出宜春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增进粤港澳大湾区政商对宜春的了解。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异地宜春商会工作,支持商会会员搞好企业发展,活跃当地经济;联络乡贤、连结乡情,激发在湾区宜春籍人士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做好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为湾区宜春籍流动党员提供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62.8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84万元,较2020年增加12.84万元,增长100%;本年收入合计149.99万元,较2020年增加12.98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联合招商引资项目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5.65万元,占70.4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4.34万元,占29.5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62.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5.88万元,较2020年增加1.72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年末结转和结余36.95万元,较2020年增加24.11万元,增长187.77%,主要原因是:联合招商引资项目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7.77万元,占53.84%;项目支出58.12万元,占46.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65万元,决算数为10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8万元,决算数为6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7万元,决算数为1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没有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决算数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没有调整。
(四)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9.84万元,较2020年减少9.63万元,下降13.86%,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1万元,较2020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原因会议费和培训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9万元,较2020年增加0.14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奖励金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1.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购置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9万元,决算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90.31%,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08万元,下降16.4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没有出国。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没有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单位人员没有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9万元,决算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90.31%,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08万元,下降16.41%,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0批,累计接待42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招商引资联络企业客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公车平台统一管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公车平台统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公车平台统一管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公车平台统一管理,驻外办车辆属于分散停放,单位自行管理,因工作需要车辆挂深圳牌照。由于外省牌照无法过户到市级公车平台,所以车辆列入单位的固定资产,费用凭证在本单位“其他交通费用”中列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精减消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接送来访客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招商引资费用”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招商引资费用”等项目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绩效评价工作会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评价指标设置,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我办自评得分为96分,属于“优”的档次。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整体支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绩效评价工作会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评价指标设置,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我办自评得分为95分,属于“优”的档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招商引资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完成公务接待100人次,商务接待200人次,二是服务我市在深重大项目活动1次,三是服务我市在深重大招商活动1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公用经费的控制率还没达到要求单位在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还是大于预算数,单位要继续加强管理。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由于单位性质不同,在财务管理方面现金支出较大,需要积极整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学习、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三是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单位应督促相关科室建立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尤其在采购等方面,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分离不相容岗位,严格支出审批、资产处置、采购及付款等环节的审批手续。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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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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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招商引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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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宜春市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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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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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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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9 |
9 |
9 |
1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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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 |
9 |
9 |
—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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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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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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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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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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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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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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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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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人次不少于100人次,商务接待人次不少于50人次,服务我市在深重大项目活动至少1次,服务我市在深重大招商活动至少1次,完成招商项目落地至少1个,在深召开宜春推介会至少1次,有效地宣传宜春,提升宜春形象,走访宜春籍在深企业家满意度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
公务接待人次不少于100人次,商务接待人次不少于50人次,服务我市在深重大项目活动至少1次,服务我市在深重大招商活动至少1次,完成招商项目落地至少1个,在深召开宜春推介会至少1次,有效地宣传宜春,提升宜春形象,走访宜春籍在深企业家满意度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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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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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务接待人次 |
100人次 |
90人 |
5 |
3 |
疫情原因,来深圳人员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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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接待人次 |
50人次 |
40人 |
5 |
3 |
疫情原因,商务活动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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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我市在深重大项目活动 |
1次 |
1次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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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我市在深重大招商活动 |
1次 |
1次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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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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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一年 |
年底前完成 |
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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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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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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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完成招商项目落地 |
3个 |
3个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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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服务我市相关推介活动 |
1次 |
1次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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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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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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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程度 |
90%以上 |
满意度95%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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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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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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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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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宜春市人民政府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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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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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 预算数 |
年中追加数/追减数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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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
招商引资费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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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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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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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价 平均分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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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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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总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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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年度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总额*100% |
1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1年根据我办相关职能,设立“招商引资费用”项目,项目资金9万元,主要内容:一是对外宣传推介宜春,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招才引智搭建人才互通桥梁;二是做好深圳宜春籍企业家、创业人员以及宜春外出务工人员的维权服务工作;三是按有关规定做好第一足球网到深圳的接待服务,为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深圳开展公务活动提供咨询及服务和保障服务;四是加强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对外宣传推介宜春,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指导深圳宜春商会工作,为促进省际间的经贸、旅游、科教等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
2、做好深圳宜春籍企业家、创业人员以及宜春外出务工人员的维权服务工作。
3、按有关规定做好市内各级各类人员到深圳的接待服务,为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深圳开展公务活动提供咨询及服务。
4、加强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相关建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评价原则和方法
项目评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根据《预算法》、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由我处绩效评价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明确项目绩效目标。
2、确定符合我办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3、资料收集及审核,全面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文件、会计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
4、听取项目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评价项目管理情况。
5、按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统计得分,形成最终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情况
1、决策、过程指标分值40分
项目立项:根据我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得6分;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得6分;
资金投入: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预算资金,切实做到资金合理分配到位,得6分;
资金管理:2021年度项目总资金9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9万元,得6分;
资金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接待市各级领导干部在深圳的公务活动、为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深圳开展公务活动提供咨询和服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宜春籍在深圳务工人员的维权服务工作,得8分
组织实施: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文件、会计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听取项目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评价项目管理情况,得8分;
2、产出、效益指标分值60分
产出数量:一是配合市有关部门圆满完成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引进深圳投资项目入驻宜春;二是圆满完成服务保障工作,累计接待各级领导50批次,425人次;三是走访宜春籍在深圳企业家,,得5分;
产出质量:2021年各项任务均按要求完成,得5分;
产出时效:各项任务在2021年度内全部完成,得5分;
产出成本:招商引资费用项目共支出9万元,预算数为9万元未超出预算,得5分;
经济效益:推动成立了深圳宜春商会,持续开展了“深圳企业走进宜春行”活动,促成宜春籍企业回乡投资,得8分;
社会效益:累计走访宜春籍在深圳企业家40人次,得8分;
环境效益:引进项目环评通过率100%,得8分;
可持续影响: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是常规性年度工作项目,具有较高的持续性,得8分。
满意度:通过电话等不同方式了解被服务对象对我处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8%,得8分。
(二)评价结论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推动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切实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做好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三是务求实效,抓稿落实。对外联络服务项目、提供保障服务绩效自评均为优秀等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围绕我处工作职能,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开展工作,资金分配合理,不存在续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项目总资金9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接待市各级领导干部在深圳的公务活动、为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深圳开展公务活动提供咨询和服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宜春籍在深务工人员的维权服务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算设定的各项任务,所取得实际成效达到预算中所设定的要求,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障项目资金的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办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成效与年初编制预算所提出的任务相符合。圆满完成了对部门的预算管理、执行及监督管理等。严禁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五、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主要做法: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在宜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存在的问题:缺乏绩效评价专业人员,绩效评价的深度和广度受到限制,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受到较大影响。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离退休: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