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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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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为宜春市政府搭建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引外联、承上启下平台。

  2、负责宜春市在南昌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协调工作。

  3、为宜春市对外招商引资。

  4、做好上级及宜春第一足球网在南昌的接待服务工作。

  5、负责宜春市赴昌上访人员接待、疏导、劝返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10人,均为事业参照执行公务员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员 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 282.9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282.91万元,较上年增长1.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1.01 万元,占 63.98 %;事业收入 101.9 万元,占 36.0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261.1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61.15万元,较上年下降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未支付抚恤金及购置费减少、“三公”费用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21.76 万元,较上年增长27.77 %,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管理,事业结余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64.01 万元,占62.8 %;项目支出 97.14 万元,占 37.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9.31 万元,决算数为 261.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 %,主要原因是:单位增人增资及社保缴存。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43万元,决算数为21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4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3.93 万元,决算数为 4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9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95 万元,决算数为6.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166.3万元,较上年增长31.67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46.57万元,较上年下降43 %,主要原因是:“三公”费用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3.96 万元,较上年下降28%,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进入社保统发,不在单位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58 万元,决算数为10.98 万元,完成预算的7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38 万元,决算数为 0.18万元,完成预算的52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1%。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5 万元,决算数为 10.8万元,完成预算的9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7%。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改革,运行费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 年减少8.41 万元,降低43%。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管理,“三公”运行费用减少。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2)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本年度部门预算因工资调整、单位正常运作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内。

  (3)预算管理使用较好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预算管理制度规定,无截留、挪用和虚列支出现象。

  2、社会效益评价

  全办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我办预算安排保障了我办工作的正常运转。

  2016年,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进取,务实工作,始终以“招商、维稳、接待”三个工作为中心,稳步实施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党务工作。二、开展党员交纳党费专项检查。三、完善制度建设,做好日常工作。 四、招商工作。2016年,我办继续关注引进的中明投资公司在温汤投资10亿元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联络沟通,协调督促进资顺利进行。五、是维稳工作。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实行领导干部全日制轮流接访,健全信访各项工作制度。2016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信访事项。 六、是接待工作。随着公车制度的改革,大部分到南昌出差的市级领导干部都选择了乘坐高铁出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办接送的工作量。为适应新的接待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我办专门制定了新的接待服务操作规程。使得全年三公经费比去年减少。

  3、社会满意度认可

  2016年,全办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全处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道德观,端正工作态度、生活态度,努力工作。在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当中,满意度为100%。

  4、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绩效目标创新管理要加强 单位在绩效目标编报数与财政的要求的绩效目标数一样,没有达到创新管理的要求。

  (2)政府采购的执行率 单位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形式,由于单位办公地点的特殊性,在采购过程中难以执行政府采购形式。

  (3)固定资产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单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对固定资产缺乏定期的清查盘点,疏于日常管理。单位由于人员的配置原因、科室之间的分工原因,不能及时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盘点的间断和滞后造成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进而造成处理问题的时间滞后。

  (4)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现金支出较大,需要积极整改。

  5、下一步改进措施

  (1)增强监管意识。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制。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

  (2)建立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关心资产的存量状况,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资产盘盈或盘亏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或审核备案,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

  (3)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单位应对财会人员培训需求等开展调研、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的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和电脑技术操作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网络信息化管理的需求。同时,应建立会计人员上岗准入制度,实行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财会人员应及时更新财会知识,增强财经法纪观念,严格执行《会计法》赋予的内部监督权,规范核算。 ???

  (4)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单位应督促相关科室建立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尤其在固定资产管理、采购等方面,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分离不相容岗位,严格支出审批、资产处置、采购及付款等环节的审批手续。

第三部分 2016年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参照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财务会计制度或《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说明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规范解释。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并以合同形式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4、三公经费:即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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