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住房保障>住房申请与补贴

宜春市中心城区公租房轮候家庭和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新申请拟获得保障资格家庭公示结果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我办对拟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2021年至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和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家庭进行了公示,共有355户家庭通过公示,现将公示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表1.2.3.4)。

本次公示共有356户家庭(其中多人家庭58户、单身家庭298户,总计470人)。公示期间,1户2021年因申请时不动产交易未满三年导致保障资格冻结的申请家庭提出保障资格恢复申请,经我办核实该家庭现已符合申请要求,同意恢复其保障资格;2户新申请三孩家庭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要求,我局另行组织配租,不参与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摇号(详见附表5)。

特此通知。

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