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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樟树市盐化工基地热电联产 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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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委报来的《关于请求调整樟树市盐化工基地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樟发改字〔2020〕5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19年12月曾以宜市发改政务字〔2019〕16号核准了樟树市盐化工基地热电联产项目,核准项目建设内容为:采用以热定电、热电联产的原则,分两期新建1×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1×30MW抽汽背压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电力、化水、环保等联动系统和1×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1×30MW抽汽背压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电力、化水、环保等联动系统;在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已有110KV升降压站内扩容新增31.5MVA主变一台套;为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其它热用户供热建设蒸汽管网约17.5公里。

鉴于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与富达公司“退城进园”项目锅炉建设高度融合,本着“服务园区、兼顾发展”的原则,基于国家、省、市对项目建设安全高效、节能减排的要求,根据宜春市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宜春樟树市盐化工基地热电联产项目(技术优化版)项目申请报告专家函意见》,经研究,同意其建设方案由原批复分两期建设调整为新建1×50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2×30MW抽汽背压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电力、化水、环保等联动系统。其它建设内容、规模、要求等仍与原批复一致。

2020年8月19日

抄送: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宜春市发展改革委秘书科 2020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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