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赣府厅发〔2021〕46号)精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局结合宜春实际,制定本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jxyczfbz@163.com;
2.通信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518室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联系电话:0795-3563326;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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