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近年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我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四个部分、18条,每项重点任务、工作举措都确定了责任单位。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得少于700.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少于603.41万亩。
二是严格保护利用耕地资源。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彻底摸清耕地“非粮化”存量,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种植面积等。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总结推广“丰城经验”,健全市、县、乡三级统一、规范、联动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交易市场。
三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不折不扣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粮食生产任务,确保202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920.48万亩以上,粮食总产达74.81亿斤以上。推进优质稻扩面提质。力争2021年全市优质稻面积达450万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2020年度51.9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面推进2021年度3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力争2021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43%以上,化肥利用率保持在42%以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为依托,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对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优先评定为市级示范农场、市级示范社,优先推荐参评省级示范农场、省级示范社。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现代粮食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全产业链,促进全市粮食综合效益提升。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好新增耕地指标政策。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政策,将市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相关农业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补强农业机械化薄弱环节。依托农机购置补贴、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着力解决水稻机插等瓶颈问题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实施稻谷补贴。力争到2022年全市水稻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70%以上等。
四是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奖惩机制。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考核县(市、区)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搞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解读人:钟建辉 联系电话:0795-355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