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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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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与在京知名企业走访联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多渠道做好宣传和推介宜春的投资环境、资源优势、优惠政策、人文风情等,提升宜春知名度和形象,为宜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商机;

2.围绕宜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及重点经济建设项目, 加强与中央部、委、办、局的联系,为发展与中直部门的经济贸易、文化、旅游和政府间的公共关系牵线搭桥并提供服务;

3.与北京及全国各地的专业人才牵线搭桥,团结联络北京市各界人士,尤其是宜春籍在京乡贤和曾在我市、我省工作过的人士,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我市引进资金、技术、项目、人才、先进管理经验,支持帮助我市建设;

4.负责我市在北京的重大政务、经济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承担第一足球网及市直各部门公务人员因公到北京的联络、接待和服务工作,为赴京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方便;

5.建立信息网络,接受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信息调查和咨询,为第一足球网机关及其他有关单位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6.做好宜春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7.协助省、市驻京信访工作组妥善处理我市赴京信访工作,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相关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本级。

编制人数8人,均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7人,均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收入预算总额为34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96万元,增长2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支出预算总额为34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96万元,增长24.8%,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1.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21万元,增长37.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2万元;项目支出65.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5万元,下降10%。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5.2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67万元,增长17.9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7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9万元,增长80.59%;住房保障支出16.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万元,增长86.5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5.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4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5万元,增长7.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65%;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万元,增长2688.89%;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7.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96万元,增长24.8%。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1.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21万元,增长37.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2万元;项目支出65.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5万元,下降10%。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5.2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67万元,增长17.9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7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9万元,增长80.59%;住房保障支出16.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万元,增长86.5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5.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4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5万元,增长7.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65%;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万元,增长2688.89%;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平台统一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平台统一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 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 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交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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