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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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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与北京市主要经济部门的联系与交往;负责我市在京招商引资工作;为我市在北京的重大政务、经济活动、宣传工作牵线搭桥并提供服务;配合市信访局做好我市在京信访维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数6人,较去年减少一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 695.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上年增长104.4%;本年收入合计 296.49万元,较上年增长 11.66%,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296.49万元,占 42.6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398.89万元,占 57.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 360.0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60.05 万元,较上年增长5.84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费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21.3 万元,较上年下降17 %,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收入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26.2 万元,占 35 %;项目支出 238.85 万元,占 6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5.66万元,决算数为 28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费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5.66 万元,决算数为 34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75.5%;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万元,决算数为 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117.3万元,较上年增长0.8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费拨款收入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221.3万元,较上年下降10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降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89 万元,较上年下降 15.47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7 万元,决算数为 52.2万元,完成预算的95.6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7 万元,决算数为 24.6 万元,完成预算的91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 9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 万元,决算数为 27.6 万元,完成预算的92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8 %。主要原因是:汽油下降。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万元,其中:办公费3.15万元,邮电费1.65万元,差旅费5.09万元,公务接待费24.6万元,物业费15.25万元,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3.66万元,工会经费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81万元。

  较上年下降45 %,主要原因是: 差旅费下降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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