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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宜春市义务教育学校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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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教体基字〔202421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宜春市义务教育学校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教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市直初中学校

现将《宜春市义务教育学校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初中学校于每年寒、暑假期开始之前将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报市教体局备案,于寒、暑假期结束前后将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开展情况表(见附件2)和1-2个典型案例(案例字数控制在350-450字之间,市教体局将组织评选优秀案例)报送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聂爱武;电话:3998129;邮箱:837328733@qq.com

附件:1.宜春市义务教育学校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2.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托管服务开展情况表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4日


附件1

宜春市义务教育学校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细,在总结往年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成果和经验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坚决扛起“双减”责任,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

各县市区均要在义务教育阶段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各地可以校为单位组织本校学生参加,也可以区域为单位确定托管服务承办学校组织学生按就近原则跨校参加,确保10个县市区、3个特色区全覆盖,努力实现有需求学生全覆盖。市直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学生需求开展寒、暑假期托管服务工作。

三、服务对象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托管服务,其中寒假期间面向一至九年级学生提供托管服务,暑假期间面向一至五年级和七至八年级学生提供托管服务。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原则上个行政班托管学生数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可采用跨学校、跨年级、跨班级的形式组班

四、服务内容

1.基础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教育教学资源设施,并组织工作人员值班看护,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2.素质拓展。学校组织开展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增强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吸引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学科指导。学校可适当组织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也可对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学习,但严禁上新课,严禁组织学生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

4.实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充分用好当地红色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教育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及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馆、研学实践基地等各类教育资源,开展校外综合实践教育活动。

五、服务时间

暑假校内托管服务时间为15-20天,寒假校内托管服务时间为6-10天,具体起止时日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县情自行统一安排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寒、暑假校内托管服务期间,每天服务时长不超过7课时,每课时为40分钟,逢双休日和春节假期须正常休息,严格遵守小学早上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早上上课时间不早于8:00等“五项管理”规定,禁止组织考试。非寄宿学生不得组织晚自习。服务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午餐和免费午托服务。

六、师资来源

各地各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寒、暑假期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既要保障教师假期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为教师参与假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各地各校可聘请退休教师、社区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和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参与寒、暑假期托管服务

七、服务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成本分担机制,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地方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施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各地已经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和省发改委公布的相关代收费政策执行,学校不得违规收费。鼓励有识之士捐资助教支持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托管服务费用。资金管理和经费开支参照课后服务政策执行。

八、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推进寒、暑假期托管服务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科学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确定托管学校,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寒、暑假期托管服务全面有效落地,持续提高群众的教育获得感。要在寒、暑假期开始前完成县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的制定、向市教体局报备和向社会公布工作。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编制寒、暑假期托管服务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寒、暑假期放假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应开尽开,应教尽教。

同时,积极支持或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寒、暑假期托管服务。

九、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愁难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作为“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确保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高质量开展。

2.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托管服务内容,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争取社会、家长、学生和教职工理解,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开展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共识。要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托管效果。要高度关注网络舆情,果断妥善处理各类不良舆情信息。

3.确保师生安全。各地各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将学校安全保障机制向寒、暑假期延伸,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强化防寒、消暑措施,加强以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制定寒、暑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充实、平安、愉快的寒、暑假期。

4.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好事办早办好。市教体局将对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开展动态监测,并对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参与、安全监管不到位、以托管为名上新课、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违规收费和发放补助等问题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2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开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

校内托管服务

校外公益托管服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所)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人)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数(人)

开展校内托管服务

学校数(所)

参与校内托管服务

学生数(人)

参与校内托管服务

教师数(人)

参与校内托管服务的其他工作人员数(人)

提供服务内容

校外其他公益性的托管点、社区托管班及其他类型托管场所(个)

参与学生数(人)

工作人员数(人)

基本服务(开放校内各类场馆组织人员带班)

拓展服务(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学科补习等服务)

特色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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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请以EXCLE格式和盖章PDF格式报送;2.本表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含完全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等特殊情况,不包括教学点(教学点的学生、教师等数字原则上计入中心小学范畴);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学生数、教师数应与最新《宜春市教育事业统计信息简报》一致。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秘书科                  2024年6月4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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