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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宜春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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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持续改善乡镇人居环境,促进形成长效常态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和《江西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宜春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宜春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和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方式和时间提出反馈意见与建议:

1. 电子邮件:chen_c15270058116@163.com

2. 通信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528室

3. 联系电话:0795-3216515

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宜春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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