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无网站)>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目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宜春市城市防洪工程中心城区段、状元洲橡胶坝、状元洲浮桥、秀江三级抬水坝、泉港闸、稂洲堤的运行、管理、维护、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宜春市城区防洪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和袁河宜春中心城区段河道整治工作。

(三)负责四方井水利枢纽工程水工建筑、电站、供水管线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运行调度、建设管理、维护保养、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负责四方井水库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日常管理、水土保持、规范化建设以及相关项目建设管理、设施维养等工作。

(五)依法依规开发、利用、经营四方井水库及其他水资源以及其他依法依规可以开发利用经营的资产资源,并负责收缴相关经营收入。依法依规开展四方井水库电站、供水管线设施生产运营管理工作,并负责收缴上述发电收入、原水水费等收入。

(六)负责泉港蓄滞洪区的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承担宜春市泉港分洪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泉港蓄滞洪区内有关县市对分洪指挥部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

(七)负责锦北灌区供水管理、合理分配与水量调度。

(八)负责锦北灌区所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工作。

(九)受宜春市水利局委托,向有关乡镇计收锦北灌区农业灌溉水费。

(十)受宜春市水利局委托,负责袁河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面保洁工作。

(十一)受宜春市水利局委托,负责化成岩水闸的运行、管理、维护、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受江西省水利厅、宜春市水利局委托,负责省、市防汛石料储备点和市级防汛仓库及防汛物资的管理和维护。

(十三)对县市河道堤防管理机构实行业务指导。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由原宜春市江河管理局、原宜春市锦北灌区工程管理局和原宜春市四方井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三单位机构改革组成),为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本级。编制人数87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87人。实有人数162人,其中:在职人数76人,包括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31人、全额事业人员35人、差额事业人员1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9人;退休人员86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7977.78万元,较上年增加797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上年无基数安排。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9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1.83%;事业收入169.0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12%;上年结转(结余)6864.7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6.0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7977.78万元,较上年增加797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上年无基数安排。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2.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2.74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6万元;项目支出7075.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6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75.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5.56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679.68万元、资本性支出542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91万元;农林水支出7742.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0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03.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3.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7.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2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7.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6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679.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9.68万元;资本性支出5420.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9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2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43.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8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上年无基数安排。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3.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5.5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6万元;项目支出230.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9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735.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7.9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6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41.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7.93%;商品和服务支出286.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0.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9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使用非财政拨款购置),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橡胶坝运维管理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状元洲橡胶坝坐落于袁河中游,位于状元洲尾部下游376米处,整个枢纽纵线长176m,其中橡胶坝坝袋总长156m,分三跨布置,堰顶高程82.0m,坝袋设计高度3m;坝袋右岸设3孔3.0m*4.2m的泄水闸及一座充排水泵房,状元洲橡胶坝工程旨在提高宜春现阶段主城区河段(状元洲至化成岩水闸)枯水期水位,使秀江呈现秀江清清、碧波荡漾的自然美景。

(2)立项依据:《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3)实施主体: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详见聘用合同、水电费单据、维养签证单。

(5)实施周期:2022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9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安排。

公务接待费5.38万元,比上年增加5.3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上年无基数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较上年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上年无基数安排,2辆公车正常运维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水利工程建设:反映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用于江、河、湖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四)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