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部分采纳/不予采纳 |
理由 |
1 |
明月山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第一足球网、铜鼓县、万载县水利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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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宜春市财政局 |
1.建议明确激励资金安排主体 2.建议取消省级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县的资金激励 3.部分激励标准由20万元降低为10万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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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