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袁河 锦河 潦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25-2029年)》征求意见反馈情况一览表(县市区、市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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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征求单位 |
是否行文反馈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1 |
市发改委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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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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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生态环境局 |
否 |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故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列入禁采区,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建议请属地政府核实;2.河道采砂将对下游国、省考断面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应慎重开展,建议将国、省考断面上游列为禁采区域,断面具体位置请属地政府核实;3.交界水域易引起纠纷,应慎重开展河道采砂,建议列入禁采区,例如:袁河樟树市和渝水区交界处为考核渝水区下蒋家省考断面,开展河道采砂将影响该断面水质,易引起两地纠纷;4.建议按照《规划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十条“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关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5.建议请市水利局对各县(市、区)采砂工作严格审批、管理,督促各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采砂工作。同时,建议每年采砂枯水期严控采砂量,以免影响下游河流水环境质量。 |
已采纳 |
4 |
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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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自然资源局 |
否 |
1.经套核,规划的两处拟设采区均位于樟树市范围内,未涉及樟树市中心城区蓝线范围;2.建议将“江西省宜春市袁河流域、干流河道水功能区划及干流河道采砂总平面布置示意图”中,宜春市城区河道渥江信南大桥至石湾大桥段保留区修改为禁采区,该段位于城市蓝线范围内。修改理由:根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三)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五)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据此,城市蓝线范围内河段禁采;3.建议将文本第99面“…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非法采砂、破坏性采砂造成砂石资源破坏的价值鉴定。…”改为“…非法采砂、破坏性采砂造成砂石资源破坏的价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修改理由为:《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9年)(2016年9月22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中第六条:非法采砂、破坏性采砂造成砂石资源破坏的价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已采纳 |
6 |
市农业农村局 |
否 |
1.有关部门在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前,应编制采砂对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影响评估报告,并征求相应渔业主管部门意见。理由:虽然采砂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但考虑到采砂对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生境产生较大影响,仍需要科学评估影响,并采取相应补偿和修复措施;2.依据评估报告提出的生态补偿和修复措施,建立健全采砂涉渔生态补偿机制和监管制定。理由: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75号)要求,“结合禁捕水域资源、渔业资源、矿石资源、矿产资源等利用情况,建立禁捕退捕生态补偿机制”。 |
已采纳 |
7 |
南昌输气分公司 |
否 |
为深刻吸取“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及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拟建采砂项目若出现变更或新的规划,应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控制与管道的间距,确保管道及周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已采纳 |
8 |
市林业局 |
否 |
建议规划增加对湿地的影响分析 |
已采纳 |
9 |
樟树市政府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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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丰城市政府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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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一足球网政府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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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上高县政府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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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安市政府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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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万载县政府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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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奉新县人民政府 |
否 |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建议我县潦河奉新城区禁采段、潦河黄洲水厂禁采段、潦河宋黄大桥禁采段改为非可采区 |
不予采纳。潦河奉新城区禁采段、潦河黄洲水厂禁采段、潦河宋黄大桥禁采段均为禁采区。 |
16 |
樟树市水利局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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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万载县水利局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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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第一足球网水利局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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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上高县水利局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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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高安市水利局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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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丰城市水利局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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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奉新县水利局 |
否 |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建议我县潦河奉新城区禁采段、潦河黄洲水厂禁采段、潦河宋黄大桥禁采段改为非可采区 |
不予采纳。潦河奉新城区禁采段、潦河黄洲水厂禁采段、潦河宋黄大桥禁采段均为禁采区。 |
23 |
袁州区水利局 |
否 |
建议增设袁河西村镇张坊段采区 |
不予采纳。经复核,该河段右岸为迎流顶冲,河道迎流顶冲凹岸部位至主河床中心范围内禁采;右岸河道有子堤,一般圩堤临水面堤脚外划定最小水平距离120m禁采;左岸至河道中心线约48m,一般岸线其边缘划定最小距离50m(单侧)范围禁采。因此,访河段应列为禁采区。 |
备注:根据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对袁河、锦河、潦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25-2029年)进行了修改完善,拟设置2个采区(袁河樟树段蒋下首采区和张家山-临江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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