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选派第十一批省卫生人才服务团的通知》(赣卫人字〔2018〕7号),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姚浩群同志为宜春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凌东进同志为宜春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2018年6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