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设立袁州区新康府街道办事处的请示》(袁府文〔2015〕80号)收悉。为理顺国有农垦企业管理体制,促进农垦融入地方,强化农垦社会管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国有农垦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3〕2号)和《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国有农垦企业行政区划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13〕69号)精神,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你区调整行政区划,在袁州区油茶实验林场的基础上设立新康府街道办事处。
2.新康府街道办事处辖新康府、下棚、塔上3个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驻新康府居委会。
3.新康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后,保留袁州区油茶实验林场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区在设立街道办事处过程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同时,严格落实国务院 “约法三章”,不得新建楼堂馆所、不得增加财政供给人员、不得增加“三公”经费,并依法依规操作到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等部门要严把政策关,积极支持和帮助袁州区做好新康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工作。
特此批复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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