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宜春市便民服务事项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依法公布权责事项2425项,其中:行政许可163项、行政处罚1032项、行政强制130项、行政征收92项、行政给付29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93项、行政奖励49项、行政监督检查125项、其他审批权102项、审核转报214项、年检26项、备案136项、其他107项、共性权力10项、多部门共同实施权力109项。权力涉及责任事项16843条,追责情形20056条。《宜春市便民服务事项责任清单》依法公布责任事项1043项,其中:办事指南类659项、信息公开类384项。现予公布至中国宜春政府网《政策文件》栏。
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严格依照清单行使职权,提供服务,规范办事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效率。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设定和行使权力,不得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清单之外无职权”。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宜春市便民服务事项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施行、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和公布。
附件:
1.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2.市政府多部门共同实施权责清单
3.市政府部门共性权责清单
4.宜春市便民服务事项责任清单
2015年9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