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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质量振兴工作先进县(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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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字〔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质量振兴活动,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全面推进质量工作,全市质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在开展质量振兴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县(市)。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市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度质量振兴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靖安县、樟树市、万载县、奉新县给予表彰,并授予“2008年度质量振兴工作先进县(市)”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市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的进步。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扎实工作,勇创一流,努力实现质量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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