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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宜春市行政区域名称注册宜春油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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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以宜春市行政区域名称注册“宜春油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请示》收悉。

鉴于宜春油茶是我市农业六大特色产业之一,且宜春又是油茶原产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市工商局的具体指导下,由宜春市油茶产业协会以宜春市行政区域名称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宜春油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进一步提高宜春油茶的知名度,做大做强我市油茶产业。

特此批复

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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