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字〔2008〕5号
关于表彰全市交通沿线村庄建筑环境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围绕“村容整洁展新貌”的目标,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改善交通沿线村庄建筑环境。各级各部门开拓创新,排难而进,狠抓落实,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 ,全市共整治村庄967个,整治房屋34362栋,整治房屋面积457.58万平方米,投入整治资金7815.3 万元,拆除破旧房16.73万平方米,清除垃圾8931吨。
通过集中整治,我市交通沿线村庄环境明显改观、村容村貌更加整洁、村民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实现了宜春树形象,干部得锻炼,群众得实惠的“三赢”局面,促进了我市城乡社会和谐发展。为表彰先进,巩固成果,使整治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坚持下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的丰城市、樟树市、袁州区、奉新县、靖安县等5个县市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获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巩固整治成果,深化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我市交通沿线环境面貌,努力打造中部地区最佳宜居城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OO八年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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