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吴晓蓉、金彪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县级);
刘明忠同志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付文浪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黄继斌同志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刘韦波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方洲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晓蓉、金彪同志的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游明华、刘明忠同志的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付文浪同志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宋交根同志的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曹幸军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锋祥同志的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黎志勇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6年6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