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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常青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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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常青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肖绍平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辉春同志为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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