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文件>政府文件>2012年>宜府字

关于蔡劲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宜府字〔2012〕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蔡劲松同志兼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袁剑文同志为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黄旭堂同志为市林业局调研员;

黄利民同志为市公安局调研员;

龚乔同志为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调研员;

蔡剑同志为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吴柏林同志为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陈琪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

肖平同志为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刘斌同志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勤同志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调研员;

李小红同志为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明红同志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龙文平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海华同志为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小英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黄毅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聂水荣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吕军同志为市民营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章志强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专职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学军同志为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芳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

吴琳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苗栋强同志为市档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熊小军同志为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胡华著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江毅同志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蔡佩兰同志的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利民同志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县级侦察员职务;

龚乔同志的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琪同志的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李小红同志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明红同志的市卫生局副调研员职务;

彭芳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调研员职务;

熊小军同志的市公路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