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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市农村改渡建桥和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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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字〔201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渡建桥项目完成时间节点要求和“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精心操作,加快进度,狠抓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在2012年2月13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交通运输三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农村改渡建桥工作先进设区市”,靖安县、奉新县、第一足球网、万载县、上高县、丰城市、高安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农村改渡建桥工作先进县(市、区)”。

到2010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水泥(油)路11000余公里,2532个行政村已全部通水泥(油)路。到2011年底,省里下达的81个改渡建桥项目全部建成通车,可撤销渡口98个,全市除大江、大河、大湖、水库上的农村渡口外,已全部完成改渡建桥。同时,各地积极推进客运站、候车亭建设和农村客运班线改造步伐,农民群众的出行条件极大改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交通运输保障。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以下农村改渡建桥、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全市农村改渡建桥工作先进县(市、区)(7个)

靖安县人民政府

奉新县人民政府

第一足球网人民政府

万载县人民政府

上高县人民政府

丰城市人民政府

高安市人民政府

二、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3个)

袁州区人民政府

樟树市人民政府

铜鼓县人民政府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交通运输发展再努力,为建设幸福宜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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