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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梁海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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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梁海燕同志为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心(市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恕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周坚同志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职务;

钟正义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黄绍忠同志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建国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钟跃平同志的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20222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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