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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蔡伟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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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蔡伟琴同志为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刘克波同志为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伍兆勇同志为宜春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宜春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辛洪波同志为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怀宇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圣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德萍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谢航珍同志为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中心主任,免去其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津平同志为市林业经济发展中心(市油茶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局长职务;

  温城同志为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免去其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易炳同志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付俊刚同志为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免去其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邓桂生同志为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李林根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

  何军同志为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心(市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建设局)局长职务;

  黄义良同志为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赖德根同志为江西上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杨庆华同志为市矿业公司(升格后)董事、副总经理,免去其市矿业公司(升格前)董事、总经理职务。

  免去:

  蔡清平同志的宜春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邹小平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卢小梅同志的市档案馆馆长职务;

  熊宏伟同志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雪梅同志的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三红同志的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继红同志的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魏松林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黄俊伟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陈宗杰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江宗仁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肖细根同志的市公安局第一副督察长职务;

  喻川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齐远鹏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长根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黄卫平同志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职务;

  巫绍武同志的宜春一中校长职务。

  2021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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