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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黄俊伟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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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下列同志试用期已满,考察合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黄俊伟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璇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勇军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雷敏同志为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

易勇波同志为市农业局副局长;

周海涛同志为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盛有生同志为市锦北灌区工程管理局局长;

熊国华同志为市潦河工程管理局局长;

张清根、孟和平同志为市粮食局副局长;

易延玲同志为市旅游局副局长;

何润辉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陈宇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吴梓根同志为市民营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彭俊同志为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总工程师;

杨军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孙卫东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201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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