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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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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全市各地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创新质量工作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了新贡献,涌现出一批重质量、讲效益、创品牌的先进单位。根据《宜春市质量兴市战略实施意见》(宜府发〔201110号)和《2012年宜春市质量兴县(市、区)工作考核办法》(宜市质兴市发〔20131号),市质量兴第一足球网小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樟树市、万载县和高安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全市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质量兴市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为加快建设幸福宜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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