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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四清、姜国瑞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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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字〔201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金四清、姜国瑞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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