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文件>政府文件>2010年>宜府字

关于表彰2009年度市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良单位的决定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宜府字〔2010〕12号

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直各有关单位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根据《市本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补助暂行办法》及考核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市发改委等12个单位“2009年度市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市审计局等30个2009年度市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优良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向上争资工作新佳绩。市直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进取,努力开创向上争资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宜春经济赶超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良单位名单
 
 
 
二O一O年二月十二日    
 
 

附:
  
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良单位名单
 
一、2009年度市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先进单位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城投公司
市经贸委  市城管局  市科技局
二、2009年度市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优良单位
市审计局  市文化局  宜春学院  市民营企业局
市卫生局  市交通局  市社保处  市房管局
市服务业发展办  市体育局  市扶贫办  市医保局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市农业开发办  市广电局
市新农村建设办  市安监局  市环保局  市粮食局
市残联 市新闻出版局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运管局
市人口和计生委  市旅游局  市就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民宗局  市台办  市人事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