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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柯松、刘俊才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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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人字〔2007〕24号


关于柯松、刘俊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柯松同志(武警江西总队宜春支队支队长转业)为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
刘俊才同志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调研员。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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